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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9日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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