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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喷淋及泡沫消防管线安装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1日
l        应急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援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救。,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救援。
2)事故现场由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根据事故现场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定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救,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来到之前,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之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4)应急电话:120
2、4临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2.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
l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l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l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4.2、施工用电必须办理用电许可证,箱变至二级箱电源接入点由业主供电执行人负责,二级箱至用电配电箱接线由施工现场专业电工负责。
2.4.3、线路。
l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须采用绝缘良好的电缆,不得有破损、老化、漏电等现象。
l        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电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并有醒目的警告牌。
l        电线(电缆)、软线、电焊把线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应套护套胶管。
l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l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内包高压绝缘带,外包三层绝缘包布,并将其固定在2.5米以上的地方。
l        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进行保护。
l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且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应有标志,埋深大于0.6m,穿越道路应加设防护套管。
l        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l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 2.5m 。
2.4.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l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l        配电箱、开关箱须防雨、防尘;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l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l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l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l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l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l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l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l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2.4.5、电气装置的选择
l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l        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l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
l        开关箱中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6V及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l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l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盒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
l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l        漏电保护器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或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逐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l        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l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l        进入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做活动连接。
2.4.6、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l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l        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门应配锁,且应由专人负责。
l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每月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时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并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l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l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配电箱    总配电箱。
但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l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l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l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l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l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l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l        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施工技术交底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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