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市政施管-10 | |||||
工程名称 | 分部名称 | |||||
分项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底人 | 交底人职务 | |||||
交底内容: 2) 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3) 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4) 梯于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经计算定(6) 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2) 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 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3) 坡道上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 4) 宽度不宜小于卫二,纵坡不宜陡于1:3。 7. 临边作业必须设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 48mm×(2.75~3.5) 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2)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3) 栏杆柱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栏杆柱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的 L 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栏杆柱在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固定。 (4)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5) 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 高处临街的防护栏杆应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全封闭措施。 | ||||||
会签 栏 | 参 加 单 位(部门、班组) | 参 加 人 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