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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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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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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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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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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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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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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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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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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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揳紧行走轮。
2.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3.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1)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2)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3)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4) 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时; 5) 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6) 挤压的接头数超过5000个。 5. 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应及时用专用防尘帽封好。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6. 挤压机液压系统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01附录C的有关规定;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和受到尖利物刻划。 7. 压模、套筒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压模上应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8. 挤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端头的锈、泥沙、油污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2) 钢筋与套筒应先进行试套,当钢筋有马蹄、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时,应预先进行矫正或用砂轮打磨;不同直径钢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3) 钢筋端部应划出定位标记与检查标记,定位标记与钢筋端头的距离应为套筒长度的一半,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的距离宜为20mm; 4) 检查挤压设备情况,应进行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9. 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在施工作业区插入待接钢筋后再挤压另一端套筒。 2) 压接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位置的标记,并应与钢筋轴线保持垂直; 3) 挤压顺序宜从套筒中部开始,并逐渐向端部挤压; 4) 挤压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挤压力、压接道数或挤压顺序。 10. 作业后,应收拾好成品、套筒和压模,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最后将挤压机和挤压钳放到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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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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