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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23日
               安全技术交底表        (安表-05)                              
    承包人:
 
 
 合同号:
工程名称
青海省川口至大河家公路CD-SG12合同段
交底地点
 
交底人
 
交底时间
 
被交底人
 
交底内容
氧气焊安全技术交底: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诜,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件,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专职安全员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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