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塔架与塔座应连成一体,具备稳定性。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钻机移动必须保持平稳,避免摇摆晃动,且危险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
。
15、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6、船舶或平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规定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17、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圈。
18、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
19、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和平台有无倾斜、失稳、支架损坏等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20、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考试|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21、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22、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3、修筑地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3.1、 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适用。钻塔底座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四分之一,填方部分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塌陷和溜方。孔深超过600米以深及土层松散、地形坡度大于30度时,塔基不许安装在填方部位上。
23.2、在山坡修筑地基时,地基靠山坡一边的坡度要适当。当地基岩石坚硬、稳固时,坡度不得大于80度;地基特别松散时,坡度不得大于45度,并要除掉坡上的活石。
23. 3、修筑地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坑探规程》中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凡没有爆破许可证者,严禁从事爆破作业。
24、安装基座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应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地区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型式。无论何种基座(基台木、混凝土、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平。
24.1、钢质基座: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安装,不得使用有裂纹的和变形的槽钢和工字钢做地梁。在钢质基座下面的主要着力点,都应垫好木板、枕木。
24.2、混凝土基座:灌注混凝土时,水泥、砂子、碎石所需的体积比为1:3:6;特别松散的地层为1:2:4。灌注混凝土用的砂子、碎石要清洗干净,与水泥要搅拌均匀;灌注时要捣实,灌注后要注意养护;并认真检查螺杆间的相互距离,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偏斜。
24.3、在四个塔角、钻机的着力点和孔口四周都应铺设上、下两层材质坚韧的基台木,遇深孔和土层松散时应在下部用混凝土加固。其安装形式一般按钻塔底盘和钻机地脚螺孔的排列尺寸铺设,见表2。
25、安装与拆卸钻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5.1、安、拆钻塔工作应在安装队(组)长或机长的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要穿平底的橡胶鞋;不得在台板上放任何物件;必要的工具、螺栓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在安、拆钻塔的同时在塔下进行工作。
25.2、钻塔应安装稳固、周正。安、拆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及所用的工具、绳索和挑杆进行严格检查。
25.3、安装钻塔时,台板必须架设牢固;各部螺栓与构件的规格要合乎要求并要装全、装牢;钻塔安装完毕后,要从下向上认真进行检查、调查,直至符合要求。
25.4、拆卸钻塔时,应从上向下逐层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层构件,或同时拆卸上下层构件,严禁由塔上往下抛扔钻塔构件、螺栓、工具等。
25.5、夜间或刮六级以上强风以及雷雨、雪、雾气时,禁止安、拆钻塔。冬季施工时,必须清除梯子,台板及鞋底上的冰、雪、霜后,方可上塔工作。
26、安装与拆卸钻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6.1、钻架腿应用坚固的直杉木或相应强度的木材、钢管制做。穿钉孔距架顶的距离不得短于200毫米;木钻架穿钉孔上下要用铁丝或铁板加固;用钢管制旧作的钻架腿,要在连接接头的外部用钢管接箍加固。穿钉须用30号钢制做,穿钉直径与木钻架腿梢径的要求见表3。钻架腿必须座在基台木上并固定牢靠,架腿与架腿之间要安牢拉手。
26.2、竖立钻架时,应先将钻架顶部架起一定高度;架顶要栓好安全绷绳,两腿底端暂时固定,另一腿(四角架则是两腿)底部绑上钢丝绳或粗麻绳,由专人统一指挥,用绞车或人力均匀牵引。
26.3、安装斜孔钻架时,应使钻架两前腿所包含的平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钻孔设计倾角2~5度;后腿与水平面夹角为80~83度。
26.4、立、方钻架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要有专人掌握绷绳,随时注意观察绷绳松紧程度和钻架起落过程中的动向。
27安装机电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7.1、安装机电设备必须稳固、周正、水平。各相应的传动轮必须对线;连接机座与基台木的螺杆上端须加防松螺帽或弹簧垫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