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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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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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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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切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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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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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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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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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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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进场工人必须经过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工程技术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3、工地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
4、机械设备都应有专用的末级开关箱,并且开关箱与机械设备的距离不得大于3米,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5、焊工作业前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使用护目罩。
6、焊工作业前应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发现漏电应更换后方可使用。
7、电焊机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8、电焊机要设立单独的开关箱,一、二次侧应有防护罩,二次侧应装防触电保护器,一次侧线不能超过5米,二次侧线不能超过30米。
9、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块上。
10、未取得动火审批,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11、氧气瓶、乙炔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上油脂。
12、氧气瓶离乙炔瓶不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乙炔瓶严禁倒放。
13、工作中如遇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然后关闭乙炔,再用氧气把焊把内火星吹出再继续工作。
14、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紧,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和其他危险后,方可离开操作地点。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明火作业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监护。
17、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8、不可在封闭的容器或罐内焊接或切割。
1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2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乙炔0.028Mpa,氧气0.19Mpa),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21、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焊渣飞溅伤人。
22、焊接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23、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不大于12V电压。
24、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25、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随意拆装电器。
26、电气装置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27、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灭电气火灾。
28、下班后应拉闸断电,锁好箱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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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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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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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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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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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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