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一般安全保证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2)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3)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4)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
(5)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7)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高空作业不得随意向下丢弃物品。
(8)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有不宜登高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10)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二、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1)吊装前必须全面检查起重机的车况和技术性能,特别是安全装置、警报装置、制动装置等必须灵敏可靠,确保万无一失。
(2)吊装机械操作工属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劳动、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安装过程中必须做到人机固定。
(3)吊装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起重机站位处地面条件能否满足起重机的下列工作条件:地面处应坚实,作业过程中支承面不得下陷;地面的倾斜坡度不得大于5%。
(4)严禁吊装司机及运输司机酒后作业,严禁其它酒后人员及与安装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5)吊装前必须明确知道构件的实际吊装重量,作业过程中做到不违章超载。
(6)在起重作业前,应认真执行试吊检查制度,即先起吊约30cm停留约10min,严格检查起重机在承载状态下各部件的工作状态,当确认没有问题时再继续起吊,在起吊重物尚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利用起臂或伸臂将其吊离地面,只允许进行起升操作。
(7)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当风速超过13.8m/s(注:指六级风的平均风速的最大值)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如遇有大风或雷电天气时,要停止进行起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