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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炼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05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日 至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 熬炼沥青灶设在工程的下风方向,不得设在电线垂直下方向,距离新建工程,、料场、库房和临时工棚,等应在25m以外,限产窄小有困难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或尽量采用冷防水施工工艺。
2、 沥青锅灶必须坚固,无裂缝靠近火门上部的锅台,应砌筑18—24cm的转台防止沥青溢出引燃,火口与锅边应有70cm,的隔离设施,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的距离应大于2m。
3、 熬沥青应由熟悉此项操作的技工进行,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4、 不准使用博铁锅和劣质铁锅熬炼沥青,锅内的沥青一般不应超过锅容量的3/4,不转向锅内投入有水分的沥青,配置冷底子油,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应超过80度,熬沥青的温度应控制在275度以下,
5、 降雨、下雪或刮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熬炼沥青。
6、 使用燃油灶具时,必须先熄灭火后再加油。
7、 沥青锅处要备有铁质锅盖或铁饭,并配备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或设备,熬炼场所应配备温度计或测温仪。
8、 沥青锅要随时进行检查,防止漏油。沥青熬制完毕后,要彻底熄灭余火,盖好锅盖后(防止雨雪入侵,熬油时产生溢锅引起者火),方可离开。
9、 向融化的沥青内添加汽油,苯等易燃稀释剂时,要离开 锅灶和散发火花地点的下风向10m以外,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0、           施工人员应穿不宜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及不带钉子的鞋。
11、           施工区域禁止一切火源,不准与电、气焊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12、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融化柏油。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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