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操作人员在进行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4、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指挥。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及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6、塔吊应装设、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为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运转正常。
7、不得超负荷运转或起吊不明重量物体。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固定 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准起吊。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 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构件、零星材料或物体,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起吊位置的构件,应按规定绑扎,钢丝绳与物体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下雨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定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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