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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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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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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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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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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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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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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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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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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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气瓶安全交底
1.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3.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4.橡胶软管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桁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cm2)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9.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0.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1.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2.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
13.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4.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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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交底:
1、搬运气瓶时严禁在地上滚动
2、气瓶需要设专人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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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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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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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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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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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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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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