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事故处理权限和处理规定:
3.1、发生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性事故(轻伤指受害人休息工作日三天以上,105天以内,或经医生诊断为轻伤的,交通事故一次事故造成重伤2人以下,车辆损失三万元以内为一般事故,设备机件损坏一万元以下,其它生产事故损失在五万元以下为一般事故)由项目部自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职能部门。
3.2、发生重大事故(达到第一条注明的事故损失限额以上的为重大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和处理,事故单位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为调查分析事故提供条件。
3.3、各类事故处理时间规定:轻微事故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一般事故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壹佰捌拾天,其它重大事故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4、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各类事故的处理必须严肃认真,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有隐瞒不报或谎报者,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从重处罚。
5、凡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对发现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从重处罚。
第四章 施工用电、防火及现场管理
一、施工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FJ46-88的规定执行。
2、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路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机械设备用电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制,每一施工点设置专用配电箱,使用30mA漏电保护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3、所有的电线、开关及闸刀,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符合质量要求。室内配电盘、配电柜前要设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4、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应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5、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的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基坑,洞室掘用的照明灯应采用12V的电压。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用电器。严禁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6、注意雷雨天的施工用电安全,对可能漏电伤人或遭遇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均应设置避雷装置。
7、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确定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触及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在施工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设备器材,加强安全防护工作。消防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放置在容易着火的处所和明显易取处。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3、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树叶、枯草等各种杂物。
4、严禁职工在施工现场及场区内,随意烧火及点电炉进行取暖、做饭。严禁私接电线及电器设备。
5、仓库、木工棚、油库必须搭设在离生活区10米远以外,严禁烟火,并设置醒目警示牌。
6、电气设备按线路按规范架设,电气技术符合规范要求,穿墙必须安设绝缘套管。临时仓库、临时工棚不得使用60W以上的灯炮照明。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编制动火等级安全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8、施工现场食堂必须用石棉瓦搭设,并离工棚不小于10米,严禁用易燃物与生活区联接,确保人离火灭。
9、易燃易爆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标明物名,挂警示牌。
10、作业完工后必须切断电源,灭绝火种,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如遇火情必须精心组织施救和报警。
三、现场布置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并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法》和GB 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警示灯,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74389-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组成一个由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各类房屋、仓库、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第五章、 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措施
为培养一支懂科学,善管理,注重环境保护的施工队伍,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与施工秩序,得到建设单位、当地居民及单位的支持和信赖,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施工现场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一、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项目经理部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照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施工期间的管理
1、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班组竞赛评比。
以环保知识竞赛为动力、环保知识讲座为形式,动员全体员工积极、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2、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佩戴工作胸卡,加强对进场人员管理工作,接收外来人员按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精神文明教育,礼貌待人,在现场不大声喧哗、不聚众打架、斗殴、酗酒、赌博,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施工现场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七牌一图、文明施工标语、警示性标志、用看板、挂板张贴在墙上,展示清楚。
4、施工前,应对工程范围内管线、障碍物进行详细调查,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方案。
三、振动控制
1、在施工工艺、工法上尽量减少施工中的振动。
2、破除旧路面施工只安排在白天进行,并做好沿线建筑物的检查保护工作。
3、大型振动压路机施工时,应避免碾压建筑物的地基范围及已完工的排水管道和构筑物,且不得压坏各种路面设施。
4、对不能用大型压路机碾压的路段,采用电动夯进行基层的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