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严禁现场内外,酗酒、打架、赌博,对于不服从现场管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一律从严处罚。
③ 场地显著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警示牌。
④ 派专人值班,场地内严防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五、安全用电
1.1施工现场施工供用电应明确专人管理。电气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方案(措施)编制工作;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用电申请及组织施工电源的设置等工作。
1.2 电气维护(修)人员应持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坚持日常巡检,及时维修临时用电设施,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
1.3 低压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其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架空线穿越主要道路时,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米。
1.4 铠装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米,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5 电缆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并有醒目
1.6电源线路不得拖拉在地面上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和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缆(线)。电线通过马路及易被损坏处应加设钢质套管保护。
1.7电线(电缆)、软线、电焊把线不得与钢丝绳绞在一起,电焊把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应套护套胶管。用于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5米的警告牌。
1.8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9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内包高压绝缘带,外包三层绝缘包布,并将其固定在2.5米以上的地方。
1.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禁用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配备应符合要求并定期测试。
1.11总、分配电箱应装设总开关和分路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搭配适当,熔断器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合原规格的熔体代用。
1.12每台电气设备应使用单独开关(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电气设备。
1.13施工现场设备应群体设棚、单机设盖,应能防雨、防潮、防火。
1.14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具。
1.15现场用220V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和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5米以上,如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1.1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行灯带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地点、坑、井、沟道或金属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7铁房子、休息室内的照明线应用像皮软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灯泡功率不大于100W,穿过房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距铁房子内壁应不小于2.5厘米。
六、安全防火
2.1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
,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
2.2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2.3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
2.4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2.5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2.6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2.7仓库、材料堆放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第三章 文明施工措施
一、文明施工措施
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现场材料有序堆放,主、次干道均采用石子铺设,污水有序排放,确保工地文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大型施工机械、水泥等材料陆续进场,如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将会严重影响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施工安全,难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给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现场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储江生
副组长:崔文甲
该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场地进行强化管理,并由公司领导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做到文明施工。
根据本工程施工工期短,工程量大且多为地下施工等特点。参照城市重点道路、小区、出入口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规定,特制定以下几项文明施工措施:
1. 签订“门前三包”管理合同。并挂门前三包责任制标牌。
2. 文明施工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现场有总平面图。
3. 禁止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4. 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统一按平面图位置堆放
5. 施工现场内做到道路畅通、无积水、材料分类堆放整齐,确保用电安全,配电箱完整,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6. 现场施工用水、生活用水供水管道及阀门无泄漏要有组织的排水,保持排水系统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施工用水不准自由排放,泥水需经沉淀后才能向场外明沟排放,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7. 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及弃土应有防护措施,不得滴漏或撒泼于马路上。
8. 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棚及时拆除。
9.加强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教育,搞好与施工现场周围群众的关系,尽量做到施工不扰民,做到内外团结协作好。
二、环境因素
1、此场地位于闹市区,场地进行施工时,产生噪音扰民。
2、土钉墙、劲性桩施工,产生粉尘,建筑垃圾。
3、土方开挖、外运产生粉尘、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4、施工产生的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漆刷、容器;废油手套、含油棉纱棉布等的废弃物,对环境,水源造成污染。
三、环境保护措施
3.1严格按合肥市环保部门及建筑业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2施工机械必须时常检验,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防止噪声扰民。
3.3施工作业环境保护,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
3.4作业现场的休息室、工具房和设备、器材,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
3.5施工作业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用电线路布置符合要求,水源设置合理,排水应通畅无阻;
3.6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应设专用仓库保管;在作业现场临时放置时,应设警示标识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看护;
3.7各种油料应在容器内存放,废油应及时回收集中储存,严禁就地倾倒,油料对地面造成污染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3.8作业现场应经常打扫并保持清洁。
3.9生活暂设区内的道路应平坦通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3.10各种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必须倾倒到指定地点;
3.11基坑内开挖沉淀池,排水沟,施工产生污水进行有序组织排放到沉淀池后,先进行沉淀、将沉淀后的污水排放到指定污水管道。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到指定的排水渠内。
四、基坑变形监测
为确保基坑施工时安全,建议建设单位在基坑四周及周围地下管线设置若干个变形观测点。基坑施工期间,每天或隔天观测一次,并及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如发现变形过大或数据异常应立即通知基坑施工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基坑安全稳定。
基坑使用期间每周观测一次,观测坡顶位移,及时将这些数据与以前观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将这些观测数据反馈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和施工。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变形过大,应通知我方及设计单位,我单位将积极、及时采取抢险措施,确保基坑稳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