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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06日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3.6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接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接点处 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7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3.8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等的规定。
 2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Nlw+N0
式中   Nl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lw ----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lw =1.4*ωkAW=
N0----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双排脚手架取5KN。
----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小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RC。RC=8KN,满足要求。
3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º-60º,且应满足表三

 

剪刀撑与地面倾角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
4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整个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5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9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 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3.10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的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3.11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墙面120-150MM;
 2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拆除
 4.1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4.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安全管理
5.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5.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5.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5.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5.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5.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5.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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