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塔吊安全运行管理措施
1、起重机的安装、预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人员在场监督。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荷载的情况下,塔吊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4、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转动后在转向一方,严禁急开急停。
5、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起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6、作业后,吊臂应转向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因1#塔吊目前不能360度运转,作业后应抛锚固定。
7、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稳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维修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8、附墙的距离,撑杆布置方式及相互间隔应符合原厂规定,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9、所有操作机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塔吊“十不吊”准则
(1) 超负荷不吊
(2) 歪拉斜吊不吊
(3) 光线阴暗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不吊
(8) 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9) 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10)安全装置不灵敏不吊
10、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塔吊作业人员应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作业。
(2)作业前,塔吊司机应该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异响、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塔吊司机应经常性对设备勤检查、勤保养,有问题早发现,不得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发生突发性故障,塔吊司机须及时报修,严禁让设备带病作业。维修保养后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地固定措施。
(4)作业中出现停电或电压下降情况下,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倒零位,并且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
(5)信号工班前、班中、班后应对吊绳吊具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6)信号工应掌握常用的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能估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作业时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无误后方可吊运,并应督促挂钩工人及时装、挂、取钩,必要时给予一定援助。
(7)信号工指挥作业时必须指挥到位,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短小物资应用料斗装好(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设备应用钢筋笼装好在吊);隔物起吊时应放慢速度,注意物体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完全离开障碍物才能快速运行。
(8)驾驶室严禁明火取暖,并应配备完好的灭火器;驾驶室的玻璃要经常擦拭,以保持视线清楚,人离机时必须关闭取暖器。
(9)塔吊司机、信号工均应安排好班,避免疲劳作业;塔吊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地,外出必须向项目部主管人员请假,不得耽误作业;交接班时,不得出现塔吊无人驾驶。
(10)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明确、简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塔吊司机、信号工人员应相对固定;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
(11)塔吊在五级大风、雷雨天气情况下应停止使用,操作人员应离开驾驶室,调整好风向标以便塔吊能随风而动,并切断电源。
(12)两塔现在相近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用低速作业,确保相互间距不得小于5米。
十、安全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本工程塔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安全等部门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
生产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安全员:
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
现场救援小组要求责任到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长职责:(项目经理)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救援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危险)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现场施工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施工现场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救援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生产经理)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救援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救援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救援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
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
3、应急救援响应
塔机拆卸施工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公司经理(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可由本公司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本公司和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1)本公司和项目部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相关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值班电话为:
安全负责人: 手机: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本公司现场负责人和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共同指挥,在即短时间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应急救援相应就近医院:120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如果塔吊在作业时相撞,造成塔吊倒塌、重物坠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 尽量在短时间内切断电源,以防止电缆漏电造成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 如有人员伤亡,紧急采取应急救援措施,立即报警请求120急救中心帮助。
(3) 封锁事故现场。
(4) 如果由于塔吊的碰撞引发火灾,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则抢救人员应穿上岗位配备的防火衣、呼吸器到现场灭火,确保本身安全,如果火势太大,控制不了,应组织人员撤离,并联络消防部门对其控制。
(5) 如果塔吊相撞,由于外界撞击力造成塔身或塔臂变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厂家及有关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租借单位等)对其进行处理。
(6)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