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起爆
4.4.6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
4.4.7同一网路中各支线电阻应平衡。当并入母线后,必须量测电阻,测定计算的电阻值相差不超过5%.
4.4.8网路中的支线区域线和母线彼此连接之前,各处的两端应短路绝缘。
4.4.9电力直爆宜使用专用的起爆器,或使用有手柄的闸刀开关,箱子应上锁,并指定专人连线合闸。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
4.4.10网路中全部导线必须绝缘。有水时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布包好,两条线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10cm。
4.4.11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它电气仪表进行量测。
4.4.12给电后若发生拒爆,必须立即切断母线电源,锁上电源开关箱进行检查。
检查时,炮孔用即发电雷管至少在10min以上,如炮孔用延发电雷管,则至少需在15min以后始可进行。
(3)导爆索
4.4.13导爆索禁止打结或移作绑扎物品。
4.4.14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应用锐利的刀子在木板上切断。
4.4.15网路中连接或搭接点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
4.4.16导爆索装入炮孔后,不得任意切割,严禁对导爆索撞击或投掷任何物体。
4.4.17导爆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应采用渗油措施,或使用塑料皮肤导爆索。
4.4.18用导爆索起爆时必须有设计起爆网络,并进行传爆试验。
4.4.19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禁止在炮孔内的钻头。网络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和损坏。
4.4.20一个8号传爆雷管连接簇起导爆管的数量不宜超过40根,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4.4.21只有确认网络连接正常确,,与爆破无关人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4.4.22应遵守厂家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使用。
(5)瞎炮处理
4.5.1处理瞎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或怀疑有瞎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处理瞎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c)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d)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e)电炮外露的导线必须短路。
f)瞎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4.5.2处理裸露爆破的瞎炮时,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安置起爆雷管重新封泥起爆。
4.5.3处理浅孔瞎炮,允许用一下方法:
a)经检查起爆网络良好时,可重新起爆。
b)可采用打平行钻孔装药起爆,使瞎炮起爆。但平行孔距瞎炮不得少于0.3m,且方向、角度必须一致,为保证平行,可取出瞎炮孔20cm 深的填塞物。
c)可用木制或竹制工具取出填塞物装入起爆药包。
d)用水冲出残药,水压不宜大于490.55kpa。
e)本班未处理可交下一班继续作业,
4.5.4处理深孔瞎炮可采用一下方法:
a)网络未破坏,可重新连线起爆。
b)当原孔用导爆索起爆和装入硝铵累炸药,可以取出拒爆炸药。
c)距瞎炮孔不小于3cm处,另打平行孔起爆。
d)非坑水性硝铵炸药,可用水使之失效再进一步处理。
5、销毁
5.1.1对已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报告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5.1.2爆破材料销毁方法:
a)硝铵炸药可以采用水溶、爆炸等方法。
b)胶质炸药只准采用爆破法。
c)雷管销毁只准采用爆破法。
d)导火索只准采用燃烧法。
e)导燃索采用爆破法。
5.1.3销毁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
a)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令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
b)销毁爆破器材应选择在天气较好的白天进行,严禁在暴风雨、大雪天和风向不定的天气或夜晚进行。
c)销毁前,对所用器材、起爆材料、地址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以确保销毁前,必须在销毁地区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
d)一切报废的爆破器材应防止在阳光下暴晒。
e)销毁过清理场地时,必须在场地冷却后进行并确保销毁完全彻底。
5.1.4销毁工作必须遵守有关爆破安全的规定。
(三)凿岩机守则
1、钻孔前,应准确定位炮孔位置,并仔细检查风钻的风管及管路是否连接牢固;钻机的凤眼水眼是否畅通;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空有无堵塞现象。如有毛病应及时修理或调换;
2、钻孔时由一人操作,双手持凿岩机对正位置,使钻钎与钻孔中心在一条直线。钻时先小开风门,待钻入岩石,能控制方向,方开风门。气量和风压应符合凿岩机的要求,保证正常作业;
3、钻孔应根据岩层性质,最小抵抗线和台阶高度等因素,合理布置并严格掌握钻眼方向、深度和间距。钻孔时,先用开门短杆,每打50厘米深左右再换一次长钻杆,炮孔较深时,应钻成口大底小的钻岩,以防卡钻;
4、在施工中,如石质松软和脚完整,可适当增加双手支托风钻的推压力;如遇松软岩石或穿过土夹层时,为防止钻、眼孔壁收缩变形,粉尘与地下水胶和而抱住凿岩机使钻杆提不上来的情况发生,在钻到一定深度后,应将钻杆提上一定敢赌时期空转,同时开动风门吹出粉尘;
5、开挖基坑、沟、槽时,其钻孔深度一般不应超过沟、槽、基坑的1/2,并使用密眼小炮的方法来爆破。如沟、槽深度超过沟、槽宽度的1/2时,应分层钻孔爆破和开挖;
6、操作中如发生堵孔现象,应立即开动风门,全力提起钻杆,并反、顺钻洞钻杆,在个别情况下可适量向下灌水浸泡,直至钻机能自由上下运动为止;
7、施工前,应检查凿岩机机身有无裂痕,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操作中应精力集中,眼看耳听,如发现有不正常的声响或震动时,应停机检查、分析,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
8、风动凿岩机使用风压应在0.5Mpa以上,以保证机械钻眼效率;
9、换杆时应检查检查钻头是否陀螺、掉角,如油,应把钻头或刃角掏出来。检查风钻及加油时,,都应先关闭风门,然后工作,并应防止碰动风门,致使凿岩机发生故障。在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身体支撑风钻的转动部分;
10、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凿岩机拔出孔中的钢钎,以免损坏凿岩机部件。严禁在残孔中急需钻眼。
11、钻孔时机具要扶稳扶直,以防钻杆弯曲、折腾而造成事故。同时要求掌握钻杆的方向、角度及深度,使之符合设计要求。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后,应将炮孔内的石粉细渣吹净、吹干,并将孔口封盖,以便装药
(四)装药工守则
1、装药前检查炮孔深度、位置与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要向爆破手或老板报告;
2、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除净(可用吹风法),,如炮孔内有就要掏干净,为防止炸药受潮,可在炮孔底方一些油纸或使用一些经过防潮处理的炸药;
3、在干孔中可装粉药,宜分几次装入,每装一次,用木棍轻轻压紧;如装药卷,可用木棍将药卷顺次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
4、起爆药卷(雷管)应设在由炮孔口算起,装药全长1/2~1/3的位置上,并为保证起爆应装双雷管;
5、装药时,应按规定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碰撞雷管引起爆炸事故。或将雷管脚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损伤,弄断,造成巨爆;
7、堵塞材料应选用于炮壁摩擦作用大、充填宜密室、不过潮和有较好塑性、不漏气的土料,如干细沙土、沙子、粘土等,最好用一份粘土和二~三份沙混合而成;
8、堵塞要轻捣密实,不得用力挤实,应保证其堵塞质量与长度,并注意保护好起爆导火索或点雷管的脚线;
9、水平或倾斜抛炮孔可用粘土制成比炮孔稍小、长100~150毫米的圆柱土条,一节一节的填塞;
四、安全落实措施
1、每一次爆破时安全员必须在现场监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孔,装药,爆破。
2、撤离现场,疏散附近人员300米开外喊喇叭、吹口哨、设置警示标志牌和安全隔离带,由安全人员值班把守。
3、如果桩孔爆破必须要有孔口的覆盖减少对外的撞击,避免碎石的飞击。
4、工点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队人员进行工前安全交底、工后安全讲评。
5、安全员每天上班前列行检查,下班后对所有施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并对重点危险源做好安全施工台账。
6、施工人员未撤离现场,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最早进场、最晚离场。
五、事故处理
(一)物体打击事故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现场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现场值班车辆,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施工队长协助送外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坍塌事故
发生坍塌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项目经理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现场抢救。各施工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土方或杂物,如有人员被埋,应首先按部位进行抢救人员,其他组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展扩大,让外包队负责人随时监护,边坡状况,及时清理边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发生。在向有关部门通知抢救电话的同时,对轻伤人员在现场采取可行的应急预案,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安排人员在路口迎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