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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通车边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09日


3、防止水污染措施
(1)凡需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中,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泥浆禁止外溢。
(2)凡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中。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
(3)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道,并保持原有的防护设施。
(4)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钻机所用泥浆,采用开挖泥浆池,将沉碴集中存放处理,严禁对道路、河道等造成污染。
4、降低噪声、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1)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
(2)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3)施工选择性能优良、噪声小的施工机械,并设棚布及其它声源屏障,降低噪声污染。
(4)施工运输车辆在市区行驶禁止鸣笛。
(5)可以围护的施工区域用棚布专门围护起来,并设置标志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避免事故发生。
(6)施工所用的既有道路加强维修养护,确保道路畅通,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方便。
(7)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七、应急响应
1、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人员通讯号码
序号
姓名
职务
组内职责
联系电话
1
郑艳光
项目负责人
组长
13117457888
2
贺方红
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
18274538006
3
陈 杰
项目总工
副组长
18798591039
4
谢立强
专责安全员
副组长
13666517828
5
周本叶
安全员
组员
18074571000
2、应急领导小组职能和职责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机械、车辆伤害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应急准备
(1)按国家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工具器材,配备机械设备车辆、防护用具等,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保障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安全标志和疏散标志及报警、通讯设施。
(3)确定和公布内外部联系方式及电话号码。
(4)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各小组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危险区域人员能够及时撤离;并对预案进行评价和修改完善。
4、预防预测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机械及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管理要突出预防预测。项目部通过业主指挥部发出的预测信息,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反应准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预测预警
根据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重要危险源管理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
①制定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驾驶员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凭证操作设备。
③定期对驾驶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和考核。
④按有关规定对车辆和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
⑤对车辆和机械设备状态进行正确标识,并在车辆和机械设备工作的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
⑥定期进行车辆和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⑦穿越国道,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国道上的现场安全监控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穿好反光背心,注意往来车辆。
6、应急响应
(1)接警与通知
人员急救联系电话:120
消防报警电话:119
(2)报警时应提供的信息
①名称:S332(原312)线溆浦进马江至中方新建公路改建工程;
②施工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③事故情况: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④联系电话:13117457888
在回答了报警电话询问后方可放下话筒,并派人在路口接应。
⑤若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医院或并拨打救护电话“120”与医院联系。
(3)发出救援命令
小组主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深入了解事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果断安排:事故较小,可由施工单位自行抢险自救;事故较大,发出救援命令,迅速启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事故严重项目部无自救能力,发出救援命令的同时,及时向外部各方求救。
(4)开始救援
事故发生后,各专业救援队接到组长发出救援命令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开始抢险。
(5)现场处置
①现场处置原则:人员安全优先;防止蔓延优先。
②现场处理组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原因,迅速疏散现场与抢险无关人员和围观群众。警戒维护组同时封锁事故现场,拉起隔离带,划出各类抢险、抢救区域(如救护区、运输通道、抢险区等),保证良好的现场抢险秩序;
③医疗救护组直接进入现场将伤员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救护,及时界定每位伤员的伤势,决定现场救治、外送转移,还是现场急救后转移等,危重伤员短时间内得不到救治存在死亡危险的,立即拨120将人员送至最近的医院急救。交通运输组及时提供运送伤员的各类车辆;
④专业抢险组根据情况选择适合的机械设备和器材及时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险,采用人工、机械清除障碍,救助围困人员,及时撤离伤亡人员;清理、拆除危险物品;对事故源头采取临时支护、封闭等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和降低损失。
(6) 报告与公告
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急抢救组组长应在30分钟内向业主指挥部快报(需紧急救援时,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快报);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报告。
当发生事故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时,应及时向周围居民发出通告,通告的内容应包括: 事故的性质、发展趋势、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等。做好有关解释工作, 防止居民发生慌乱。
(7)事态检测与评估
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发展态势及影响程度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为整体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急人员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操作规程的要求, 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入事故现场。同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技术措施、现场监护等,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强令冒险救援抢险,人员不得在不可靠的措施下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和场所。
(9)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①在现场出现险情时,现场人员要大声呼叫险情,并迅速报告现场应急组长或通讯联络组成员。在可以进行抢险救援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救援。
②现场人员立即停止施工操作,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立即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脱离危险区域,并进行自救,不能脱险的人员尽可能躲避在安全区域或安全避难所,需要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③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成员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进行内外部联系和报告。
(10)抢险救援措施
1)抢救。如:迅速止血,处理休克等。
2)密切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其他危险再度发生。      
3)应有医护知识或较熟练的人来进行。
4)就近寻找合适的场地,临时安置伤员。
5)包扎伤口。
6)将有生命危险者迅速送往医院或移交给赶来现场的专职救护人员。
7)其他帮助。
(11)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现场领导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人群的疏散。若事态难以控制,对职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做好职工或居民的疏散工作,并向职工或居民说明疏散的原因、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等内容。确保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12)医疗与卫生
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受伤,可就近送至医院救治或及时与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
7、应急终止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项目经理下达终止应急令由安保部专人用扩音喇叭传达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告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恢复现场,主要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党工委负责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8、事故调查
(1)调查原则
①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②事故调查组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
③事故调查工作程序坚持分级管理上下对口的原则,调查组人员要在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的基础上,尽早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做好事故目击证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确保掌握事故的真实性,主动配合上级调查组做好查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9、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项目部定期检查道路施工安全落实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派专人进行维护。
(2)通信保障
    项目部健全交通信息通讯网络,明确通信联络方式,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3)交通运输保障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由项目部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器材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人力保障
项目部成立道路施工安全项目抢险队伍,主要由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10、预案管理
(1)责任追究
实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预案更新与完善
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应急预案,实现持续改进。
(3)预案解释与实施
预案由项目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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