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 架体顶部设八字斜撑,斜撑与水平面的交角在60°~75°之间,间距3m。
5.2.7 架体北侧设斜拉钢丝绳,与水平面的夹角60°,间距6m。
5.2.8 防护架顶部满铺满挂大眼安全网。高压线与防护架杆按JGJ46-2005要求最小安全垂直距离不小于1.7m。
5.3 搭设要求
5.3.1 木杆运到现场,应先选择分类,宜把头大粗壮者做立杆,直径均匀,杆身顺直者做横杆,稍有弯曲者做构造杆件。然后按构造要求的规定架设杆件,并力求做到横平竖直,接头位置错开。
5.3.2 最上端立杆大头在上,最下端立杆大头在下,相邻立杆接头中心须错开不小于1.5m。
5.3.3 封顶架子立杆须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必须大头向上,上下垂直,保持重心平衡。
5.3.4 大横杆绑在立杆里侧,力求做到平直,两横杆接头应置于立杆处,并使小头压在大头上。
5.3.5 小横杆置于节点处大横杆之上,并与节点处立杆绑扎牢固,小横杆伸出立杆部分不应小于0.3m。
5.3.6 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停电施工,并且应有专业电器人员监护。
6 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6.1 防护棚立杆埋入的深度不小于1m,所挖的坑回填时进行夯实。
6.2 防护棚立杆搭接接头错开不小于1m,搭接长度不小于800mm,绑扎不少于3道。
6.3 防护棚立杆底距地面20cm处搭设一道水平杆,以上水平杆间距1200mm。
6.4 相邻两根水平杆搭接部位错开不少于800mm,搭接长度不小于800mm。
6.5 防护棚转角处水平杆均伸出防护棚外不小于100mm。
6.6 内部斜撑设置3道,两个方向均需设置,斜撑于竖向和水平向竹竿相交处均绑扎牢固。
6.7 斜撑与水平杆的夹角不大于60度。
6.8 防护棚为双层布置、底层防护棚高于电线杆或电线1.5m以上。
6.9 防护棚外侧采用覆膜多层板封闭。
6.10 防护棚顶部所铺设杉竿和脚手板密集、牢固。
7 工期安排及施工组织
变压器安装完毕后,每一变压器防护计划3天搭设完毕。由项目部生产经理主管并负责安排架体的搭设,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架子组搭设防护架子。在架设防护设施时,项目部临时用电电工、安全员及架子组长必须在现场旁站监督施工。
8 安全文明施工
8.1 杉篙防护架搭设完毕,应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架子工等有关人员对防护架各部分,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8.2 施工人员开始操作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措施,并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全面、认真的检查,必须消除隐患。
8.3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有高血压、心脏病、晕高症等不适合高处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层架子作业;非架子工不许从事架子作业。
8.4 架子工在高处(距地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所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钎子、棍扳子应用2米钎子绳栓在身上。
8.5 操作时架子工应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8.6 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架子的搭设工作,架设材料应随用随上,每次收工前,架上的材料应使用完毕,不要存留在作业面上。已搭设的架子应形成稳定的结构,不稳定的应进行临时加固。
8.7 架子工作业时,应精神集中,禁止打闹,不得酒后操作。
8.8 气候恶劣时(五级以上大风、高温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在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过后,施工人员要全面检查防护架的稳定情况,保证安全使用。
8.9 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防护架的基本构件,以免影响架体的稳定,因作业需要不得不拆除某些杆件时,应征得施工负责人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弥补加固措施。
8.10 架子拆除时应以“后搭的先拆,先搭的后拆”为原则由上而下按层按部的拆除,平稳落地,不准随意扔下。拆下的杉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交材料部门验收保管。
8.11 拆除防护架时,应有专人看护,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危险区,并在危险区外搭设围栏,禁止人员入内。
8.12 其它严格按照《秦皇岛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