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配网工程安全监理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按规定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
2. 工程发包程序应符合要求,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严禁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包或变相承包工程,特别是严防采取挂靠等方式参与工程承包。
3. 要将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督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情况。坚决杜绝不办票、不交底、不监护、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等行为。要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4.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编制施工“三措一案”,建立作业现场分级勘察制度。“三措一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执行,现场勘察记录应随工作票一同存档。
5. 发包工程施工涉及运行设备时,工作票应实行“双签发”可根据作业现场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等。监理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违章行为等,应立即制止并纠正,必要时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6.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防触电、防高坠、防倒断杆”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勘察、工作许可、安全技术交底、监护、工作终结”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使作业人员做到“工作任务清楚、工作程序清楚、工作危险点清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清楚”。
7. 停电时必须断开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各侧的开关、刀闸、熔断器,并加挂工作接地线。停电设备各端应有明显断开点,必要时派人看守。
8. 为防止低压反送电,应拉开配变高低压侧开关(熔断器),并摘下熔管。可直接在地面操作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
9. 验电时应使用合格、相应电压等级的接触式验电器。
10. 对开关柜、环网柜验电时,应先认真查看设备一次系统接线图,验电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验电工作程序,防止发生触电或验电位置错误。特别要注意对可能存在低压反送电和感应电压伤人等情况的设备验电,确认其无电压。
11. 装拆接地线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禁止反程序操作。所有可能送电至工作设备的线路高低压各侧均应可靠接地,不能遗漏。工作地线的装设位置应合理,应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防止触电如反送电、突然来电等为核心。
12. 个人保安线应严格按规定使用,禁止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使用。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个人保安线。
13. 装设遮拦(围栏)应能够明确划分工作区域、带电区域和非工作区域,并悬挂标识牌。工作区域涉及到跨越公路、集镇等人口密集区等时,安全围栏应醒目、充足,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现场。
14.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作业现场的刀闸、开关等设备处,应悬挂醒目的安全标示牌,必要时指派专人看守。在配电双电源用户接入点和有反送电可能的高低压电源侧,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等安全标示牌。
农配网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安规“六制”要求,认真落实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界面、奖惩规定等内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规“六制”要求。
1. 现场勘察制度
(1)明确工作内容、停电范围、保留带电部位、停电设备范围等,查看交叉跨越、同杆架设、邻近带电线路、反送电等作业环境情况及作业条件等。勘察时应认真、仔细。要对照勘察记录,制定对应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工作票中。重点防范触电、高处坠落、误登带电杆塔等危险。下列情况,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到现场组织勘察:
1)带电作业且配电系统非单一电源;
2)保留带电部位、邻近带电线路或交叉跨越距离等情况不清楚;
3)现场施工环境、设备接线方式不清楚,设备识别标识不清晰或缺失;
4)有可能造成误登电杆、误入带电间隔,停电线路为同杆架设的多回路线路;
5)外单位队伍承包工程;
6)存在反送电可能。
(2)邻近带电线路、交叉跨越线路以及同杆架设线路的勘察工作要求必须查明工作线路(设备)和邻近带电线路(设备)、交叉跨越、同杆架设的线路的双重称号以及色别、相邻杆塔起止杆号等。重点防范误碰带电设备、误登带电杆塔等行为。需配合停电时,必须停电作业,严禁强令冒险作业。
(3)与配合停电设备运行单位的联系应事先书面申请,明确停送电联系人、联系方式、停电线路名称及操作程序等。重点是要对配合停电线路进行验电、挂工作地线。
(4)加强双电源管理,防止反送电
应查明作业线路是否有双电源用户,是否存在反送电特别是低压反送电可能性。重点是在作业地段所有可能来电方向线路的高低压侧挂接地线。同时要加强对试验电源的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5)检查杆根、基础、拉线牢固情况
1)电杆埋深是否符合要求、回填土是否夯实;杆身是否存在超过规定的纵向、横向裂纹;检查电杆周围基础是否存在掏挖、塌方、滑坡等情况。
2)老旧拉线埋深是否符合要求;拉线是否严重锈蚀;对埋设于水田等易受腐蚀地段的拉棒应进行掏挖检查;拉线、拉棒等拉线组件的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3)农村低压线路中使用的老旧小方杆(手模杆)、木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杆根断裂等。
2. 工作票签发制度
(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认真分析现场查勘记录,结合作业任务,确定工作区域、停电范围及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充足的施工力量。
(2)施工单位办理的工作票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必要时实行施工单位与运行单位“双签发”。
(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安全措施。对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停电范围存在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核实,确有错误的,应立即停止工作,重新办理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
(4)对不涉及运行设备的新建农配网工程,要制定相应补充规定,如采用执行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票等,对其安全管理要求与工作票等同。严禁农配网工程无票作业。
3. 工作许可制度
(1)电话许可必须坚持复诵核对制度,并书面记录清楚。现场许可必须逐项交代、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双方签字确认,并详细记录许可时间。
(2)工作许可人必须确保工作线路可能来电的各方面(含用户)都拉闸停电,验电挂好接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命令。
4. 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1)工作许可后,正式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作任务;
2)停电范围;
3)作业现场保留的带电部位、线路;
4)工作地线悬挂位置及数量、作业现场已布置的其它安全措施;
5)作业计划起止时间;
6)工作人员分工及专责监护人安排情况;
7)工作程序;
8)工作地段邻近、平行、交叉跨越的高电压等级电力线路运行状态及位置,使用个人保安线的要求;
9)容易误登的电杆或误入的带电间隔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⑽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反送电可能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10)作业中应注意的技术要点;
11)补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交底完后,全体工作人员应签字确认。
5. 工作监护制度
(1)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不得擅离职守。
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工作任务单并指派专责监护人:
1)工作地点分散,工作负责人不能在作业现场同时监护多班组作业,工作安全风险较大。
2)工作地点存在同杆架设线路、交叉跨越线路、邻近带电线路。
3)工作地点附近有同类型设备,易造成误登杆塔、误入间隔。
4)工作地点有需要配合停电的设备。
5)工作地点存在需要单独增设的安全措施。
6)有较多雇佣民工或临时工参加工作。
7)工作地点跨越河流、沟渠、房屋、公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