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工挖孔桩施工塌孔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施工图纸会审和桩孔开挖前,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可能出现的塌孔、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均应予以重视,并制订针对性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报告;
2、桩孔开挖施工时,先调查了解地面和邻近边坡的变化。桩孔施工平台靠近边坡处,必须对边坡进行加固措施,清除边坡上孤石,上方设置截水沟和安全网,以防雨水浸泡边坡和孤石滚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落入桩孔内,孔口四周(除井口出土位置)必须设置护栏和安全网。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情况,积极配合孔内人员进行工作,施工时不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抛掷;严防孔口对象落入桩孔;
3、桩孔内放置软爬梯或设置安全绳、通风管,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备用。吊装设备须合格,安装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于井下作业面2m左右的高度处应采用半圆孔盖挡板进行防护(至少占孔径1/3)防止落物伤人,尤其是在吊运渣土模板和砼时,井孔下作业人员应避让于挡板下方,以防意外。
5、地面人员应注意孔下发出的联络信号,反应灵敏快捷。经常检查支架、滑轮、绳索是否牢固。下吊时要挂牢,提上来的土石要倒干净,卸在孔口2米以外;
6、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②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在孔内使用明火;③每工作4小时应出孔轮换,有水作业不超过2小时进行轮换;④开挖复杂的土层时,每挖深0.5~1米应用手钻或不小于φ16mm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探查孔底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⑤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塌孔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异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7、当发生塌孔事故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孔内人员应迅速避让于防护挡板下方,以防受伤,并大声呼喊;
②孔上值班人员听到报警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③当塌孔方量较大时,应清理掩埋在人员身上的土石,第一时间抢救被掩埋人员,同时向孔内通风;
④对伤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及抢救,迅速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⑤迅速报告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单位;
⑥待到孔壁稳定后,进行清理塌孔土石方,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护壁。
(四)爆破施工
一)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①指定专业爆破作业人员。
②爆破器材要安全储存。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③对危险区的房屋、结构物、材料和机具设备要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作好电雷管的导通和电阻测试。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雷管。
⑤严禁用电雷管改作火雷管。
⑥禁止使用冻结、变质的胶质炸药,不知药性的炸药,须经试验后方可用。
2、爆破孔底施工时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按孔底实际工程量、爆破量、几何尺寸、地质等特殊计算出合理的药量,确定孔径、孔深、孔距、排数、排距等参数,并考虑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和爆破冲击波安全距离的要求。
3、爆破时应派专人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将警戒线内与装药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出到警戒线以外,防止爆破冲击波和个别飞散物对人员、设备的伤害。
4、瞎炮处理
①发现炮数与爆破数目不符,至少十五分钟后谨慎前往查明原因,待确定有瞎炮后,方可解除警戒。
②当班应及时处理,若处理不完,应作好记号交结下班时处理。
③重新检查工作面,逐一检查排除,连接好网络后放炮。
④清理现场残留爆破器材,交材料库,对于失效的爆破器材须交有关部门清毁。
二) 操作规程
1、当进入岩层需采用爆破时,爆破作业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2、严格按爆破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3、施爆时,井孔必须加盖加压、防护,防止飞石伤人。
4、施爆时严格遵守警戒、疏散的有关规定。
5、施爆结束必须核对爆炸物品用量,做好记录和台帐。
6、发现爆炸物品帐物不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发现盲炮、哑炮必须报有关部门,在制定好方案后方可处理。
8、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9、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安全炸药和雷管。
10、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1、把好质量检验关
①火雷管规格同导火索型号要一致,导火索燃速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②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联。
③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12、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
15、放炮完毕待炮烟吹散后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架、瞎炮、残炮、通风等情况,确实无危险时,才能解除警戒。
16、雷雨天气禁止爆破。
17、炸药、雷管随领随用,由爆破员和安全员专人申领,在爆破前半小时直接领到现场;当天未完的炸药、雷管必须立即退还回炸药库房,严禁私藏炸药、雷管。
18、管理办法:
①临时火工器材仓库的设立,需经当地公安局现场察看后一起选取点确定。
②临时仓库须两名仓管员24小时轮流值班看护,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③临时仓库严格防火、防盗、防潮。
④仓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
⑤爆破器材只由爆破班长一人领用并签名,其他人领用爆破器材,仓管员一律拒绝。
⑥保险柜储存当天所需火工品,火工品运输由市化轻公司专运。
⑦爆破班长所领用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得自行销毁或挪作它用。
⑧爆破结束后,爆破班长需将剩余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临时仓库,并登记签名。
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义务消防及防爆炸等综合作战能力,保护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陈宇 18508326677
副组长:马林 18508329090 李长勇 18508329088
成 员:尹波 18508329089、 陈平18981774822 董光军 18508329085
肖吴起 18508329087
具体分工如下:
⑴尹波负责立即组织现场灭火、人员扑救和现场医疗救护。
⑵陈平负责组织人员疏导、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卫。
⑶董光军负责立即组织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⑷肖吴起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等后勤保障。
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要及时向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爆炸的地点、(火灾)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灾、爆炸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⑵项目部消防、爆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立即通知义务消防、爆炸应急队员赶赴现场,拨打“119、120”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爆炸情况、损毁物资及火灾、爆炸面积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爆炸抢救队,同时通知当地附近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现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爆炸应急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器材等赶赴现场。
⑶现场受灾面积较大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定应急总指挥,下设火灾、爆炸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①火灾、爆炸作战组负责解除现场爆炸危险源。
②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③安全保卫组负责爆炸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对抢救过程中及抢救工作结束后对爆炸现场加以保护。
④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防爆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⑷在应急救援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现场情况、损毁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灾、爆炸面积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抢救原则,救援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⑸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⑹当火灾、爆炸物品未排除危险源时,要及时疏散现场人员,转移剩余爆炸品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⑺火灾、爆炸现场抢救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爆炸等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应急物资
⑴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⑵灭火器、防毒用具等。
5、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报警: 110
项目部值班电话: 1850832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