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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段交通安全维护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9日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项目背景
昌樟高速公路是江西省“三纵四横”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路段,也是江西省连接周边省份、加强外形联系的主通道,在路网中有十分显要的地位。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至昌西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南昌绕城高速西段,途径新建县、高安市、丰城市和樟树市经生米、厚田、梅林、胡家坊,止于樟树市昌傅,接已建的沪昆高速昌傅至金鱼石(赣湘界)段(K101+645)昌傅至泰和高速公路,全长86.5公里。
二、交通组织设计原则
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根据《工可报告》推荐采用“两侧拼宽为主,药湖特大桥路段两侧分离”的改扩建方案,除药湖特大桥段扩建为十车道(两侧各建3个车道)外,其余路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路基拓宽至42米,药湖特大桥新建的分离式路基、桥梁宽度分别采用16.75米。 并且施工期间全程保证四车道运营不分流,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少量分流,以诱导为主,强制分流为辅进行分流。
三、本项目简述
江西省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AP2标,起始于丰城市泉港镇,终点于樟树市胡家坊镇,起迄桩号为K57+100-K72+500,路线全长15.4Km。
 
第二章 施工及交通安全维护的设计原则
一、安全原则:在改扩建施工期间,必须保障运营车辆的行驶安全,同时保障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二、不中断交通原则:要求在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保证在各时段内双向四车道正常通行。
三、少影响原则:要求对交通的影响时间短,且影响的程度小。
四、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设置标志牌;广泛征求高速交警、路政部门的意见,服从他们的安排、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试验段施工及交通安全实施
一、本实施方案适用的范围
我标段路段范围为K57+100-K72+500,其中以K57+100- K57+600为试验段的施工及交通安全维护,本方案实用于K57+100- K61+200路段。
二、编制施工及交通安全实施原由
由我公司承建的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AP2标在将进入路面施工阶段,根据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办的要求及分车道进行路面设计原则,对路面的结构进行新老路面的拼接改造和老路面的病害处治(包括新老路面基层、底基层拼接),最后整体摊铺面层。并要求在不影响交通运行的情况下保持双向四车道正常通行,为在施工过程中确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需要进行交通的导行及安全的维护,以保证昌樟高速正常通行及路面安全施工。
    三、施工及交通安全维护实施方案
(一)、施工前的交通安全维护
在作业区段前分别在作业区段前1.6km、1km、800m、300m、100m等处设置交通提示、警示标志,限速行驶,硬路肩处设置锥型反光标并采用专用水马进行隔离封闭,安排2名安全员进行作业区控制段的安全巡视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确保作业控制段交通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保证双幅双向四车道正常运营。
按昌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及路政支队的要求及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在变道前1km处设置前方施工的提示牌、限速标志牌,在封闭路段前300m处设置前方施工的提示牌、慢行标识,在封闭车道前250m设置车道封闭提示牌,处转向提示牌,在车道前100m设置车道变窄标志牌,在通过施工管制区域后设置解禁限速标志等等。(附:路面施工及交通组织平面图一
(二)、施工车辆进入作业区的行驶路线:
由于我部场地建设在泉港互通处,作业区在西线(右幅)路段,施工车辆可由泉港互通上处高速驶入A匝道,并从西线(右侧)A匝道AK0+760的位置驶入A匝道新建路段,从而沿新建部分进入施工作业段,施工车辆可按原路返回。(附:泉港互通交通导向平面图一
(三)、施工过程中交通安全的布控形式
1交通人员的设置
1.1 施工作业时,A匝道AK0+760处的开口处设置1名安全人员在作业时间段内不间断的导行车辆的出入,指挥交通。
1.2 导行开口处设置1名清扫人员,负责路面清扫和安全设施的维护。
1.3 在交通控制段内设置2名巡视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的巡视和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并在控制段的开头处安排一人交通指挥。
1.4 设置安全照明灯和LED安全指示灯;安排2名夜间巡视人员,对夜间的交通情况以及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施工作业
对(西线)右幅试验段作业段内的硬路肩进行改造并摊铺,拼宽部分施工至柔性基层顶面,与老路面标高齐平。
四、施工现场管理
1、管理车辆
凡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严禁违法行驶及违法停车,确保交通安全;在实施交通管制的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指挥,按要求行驶,严禁违法行驶和停车、调头,不得妨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2、作业人员
在高速公路上施工布控区内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严禁现场人员在施工布控区外活动、横穿马路、拦截和搭乘过往车辆及人货混载等行为。
3、防护设施
高速公路上的各类临时防护设施(标志)必须符合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4、施工现场车辆及机械设备、材料
必须停(堆)放在施工布控区内,大型设备在施工布控区内作业时,应当保证吊杆、传送带等悬出部分不能伸出布控区。夜间不撤场的机械设备应当在施工布控区内摆放整齐,并在迎车流方向为机械挂上反光车衣或安装夜间闪式示警灯。确需通行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标志清晰,其车厢后挡板应当挂有高强级反光膜的施工标志牌。
5、临时停靠车辆
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停靠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的车辆,须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路锥、警告牌等警告标志;确因工作需要,夜间、雨雾天气需上高速公路的扩建施工专用车辆,必须装置并开启工程警示灯。
五、施工布控区的管理
1、施工布控区设置作业区、导流区。
2、施工布控区的临时防护设施要充分考虑到大风、雨、雾、夜间等气候条件下的使用功能。
3、施工布控区设专职安全员、兼设设施维护员,实行24小时执勤,服从交警、路政等部门对现场作业秩序和安全组织措施的监督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不得随意撤除或者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布控区范围。加强对应急通道的管理,确保施工区域应急通道的顺畅。
六、现场管理通讯设备
现场管理维护值班人员每人必须带手机,保持内部通讯及对外联络畅通。
七、值班车辆配置
现场维护组配备带有警示标志的维护车,全天候对施工管制路段进行交通执勤和维护。
八、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
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迅速向昌樟高速交警、路政单位以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在交警、路政人员的指导下,维护疏导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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