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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及消防管道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03日

 §3.5 给排水管线施工方案
§3.5.1 施工工艺程序
本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工艺程序如下:

 
 

§3.5.2 施工工艺要点
1、 材料验收及管理
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管子、管件、阀门、卷管材料及接口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对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应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 管子、管件、阀门在安装前,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并进行外观检查。
 外观检查钢管应符合: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锈蚀或凹坑不超过壁厚负偏差。
 法兰和盲板的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和经向沟槽。
 螺栓和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和螺母应配合良好。
 所有的材料应安放在现场所搭设的临时仓库内,并用道木或其他设施垫起,不能直接安放在地面上。
 材料严格按施工图上的料表发放,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且做到随用随领。
2、 施工准备
 给排水管道施工前由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当发现施工图有误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
 施工前,有关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设计部门应提供详细的地下情况。
 施工前应签发动土许可证。
 对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进行校测。
3、 土方工程
A、 放线与测量
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放线,应按设计要求和已有的控制点进行。
 给排水管道工程的线路测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 固定水准点的精确度不应低于四等。
• 沿管道线路设置临时水准点,并用水准导线与固定水准点连接。
• 测定管道线路的中心线和折点的坐标和标高。
• 管道线路同原有地下管线、电缆及其他构筑物交叉处的地面上设置临时标志。
• 定线测量作好记录,并标明所有水准点和连接线。
B、 管沟开挖
 管沟开挖前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当地下电缆、管道等情况不明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 开挖的深度、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有进行操作的空间。
 管沟开挖时要防止地面水流入管沟。
 当地下水位较高或雨季开挖管沟时,用排水泵抽干,沟内不应长时间积水。
 开挖管沟时,遇流沙、雨季施工,可采用加大边坡或设支撑等措施。
 开挖管沟的边坡坡度的沟底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 采用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其不意150~300mm厚的土,铺管前由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
 夜间施工时,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必须有防护措施和明显标志。
 管道接口处应挖工作坑。
C、 管道基础
 管道基础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未做规定时,管道应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上。
 管沟基础为岩石、半岩石或设计未做规定时,金属管道的基础应铺张100mm的砂垫层;非金属管道基础应铺150~200mm的砂垫层。
D、 管沟回填
 管沟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 管线的转折点、起止点、井室的坐标和管顶标高已校验。
• 管道经试压合格。
• 管道已进行防腐处理。
•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
• 拆除管沟的支撑,如为保证施工安全,不能拆除时,可直接回填;沟内积水应全部排净。
• 管道在沟内不得悬空。
 管道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管沟回填应从管道两侧对称同时进行,分层夯实,不得损坏管子及防腐层。
• 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用人工回填,回填土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00mm的石块或冻结的土块,并分层夯实。
• 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500mm。水压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 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的部位的回填应符合要求的压实度,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撑管道贴紧。
•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入沟内时不得损伤管子及接口。
• 管顶敷土厚度小于700mm时,机械设备不得在管道上方通过。
4、 管道敷设与阀门安装
A、 钢管施工
 管道安装前管子应逐根测量、编号,宜选用管径相差最小的管子进行安装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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