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严格遵循拆除顺序,由上而下,后搭者先拆,先搭者后拆,同一部位拆除顺序是:栏杆 枋木 顶托 剪刀撑 大小横杆 立 杆。
4.3.3、支架的拆除一般严禁在垂直方向上同时作业,因此,要事先做好其他垂直方向工作的安排。
4.3.4、拆除支架时,下部的的出入口必须停止使用,设置明显的停用标志和围拦。
4.3.5、拆除支架时,在坠落范围内应有明显的“禁止入内”字样的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4.3.6、拆除支架时要有垂直运输设备或塔吊配合,严禁乱扔乱抛,并对操作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交底,按规格堆放,对合格件进行及时保养。
4.3.7、本支架拆除遇大风、大雨、大雾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4.3.8、拆除时操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防滑鞋等措施。
4.3.9、支架拆除过程中,不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则应该在安全技术交底中交代清楚。
五、安全管理要求和条例
5.1、支架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5.2、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有禁忌症者或生理缺陷者,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5.3、年龄未满18周岁者和女性,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5.4、凡经医生诊断,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晕高症、贫血、低血压、癫痫病等和肢体不灵活的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
5.5、酒后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5.6、登高作业人员要衣着灵便,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
5.7、登高作业人员上下作业时禁止攀登起动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蓝、吊物上下;
5.8、拆除支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9、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应停止拆除作业。
5.10、支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和拆除。
5.11、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拦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5.12、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六、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高度超过30m的高支架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救援方案,提高整个项目部对事故的整体应急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有序的应急指挥,把事故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6.1、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安全主管工程师为副组长,由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班组长组成。
6.2、应急反应预案:
项目部要组建安全事故抢险突击队,要准备充足的救援设备和自救系统,对突发事故要及时、准确、迅速到场处理,不留安全隐患,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6.2.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全主管领导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组急救。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一般为现场事故知情人员、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发生重大事故(报告人员死亡、重伤及财产损失等严重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6.2.2现场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机具伤人、雷击触电事故、高空坠落、落物伤人、火灾等事故。
高支架施工当发生高空坠落、被高空坠物击中、机具伤人等,立即项目部汇报,应立即排除其他隐患,防止救援人员遭到伤害,积极进行伤员抢救,做好死亡者的善后工作,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6.2.3培训和演练
应急反应组织和预案确定后,施工单位应急组长组织所有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组长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分项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完善。在确认险情和事故处置妥当后,应急反应小组应进行现场拍照、绘图,收集证据,保留物证。经业主、监理单位同意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单位领导将应急情况向现场项目部报告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事故处理后,将所有调查资料分别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6.2.4通讯联络
遇到紧急情况要首先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利用电话或传真、网络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各施工班组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反应计划,列明各营地及相关人员通讯联络方式,并在施工现场、营地的显要位置张贴,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重庆单轨公司轻轨三号线南延伸段
项目经理部第四项目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