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武县木座乡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平武县木座乡
建设单位:平武县水务局
设计单位:河南省豫北水利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绵阳市禹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 准备工作:
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测量人员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工程师的复核,并不减轻测量人员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开挖施工
(1)、 开挖区域内的临时道路:
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技术条款规定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
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械
的运行线路,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运输道路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布置规划的道路运行,设好错车道,及时维护施工便道的路面状况,以确保道路畅通。
(2)、 校核测量:
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
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验施工方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施工方联合进行核测。
(3)、 临时边坡的稳定:
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
开挖。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
(4)、开挖:
由于量较大、施工场地较为集中,主要采用机械开挖,汽车运输,少
量机械不能开挖的地方配以人工开挖。开挖时有用料运输到堆料场堆
放,无用料运到弃渣场。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内形成积水。
(5) 边坡面渗水排除:
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施工方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
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6) 边坡的护面和加固:
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
雨水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
(7)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
卵石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
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按监理工程师的批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施工排水
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布置,规划好开
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工程师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为保护其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临时性截流排水沟的施工,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
在开挖过程中,作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下渗漏水等。
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侵蚀破坏。
4、质量检查和验收
(1)、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开挖前,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以下
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 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2)、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在开挖过程中,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
纸的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工程
师。
(3)、开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开挖工程完成后,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基础平面位置、高程、地基密实度等情况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二)石方开挖工程
为保证工期,我公司决定一旦中标就安排手持风钻、空压机及石方开
挖工进行石方开挖施工。 开挖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最新石方开挖要求及规范施工。 应特别注意开挖中风钻的安全使用,在按时、按量完成石方明挖工程的同时保证施工的安全。
1、开挖原则和有关问题
1.1 开挖原则
(1)开挖遵循分期、分区、分层、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
(2)开挖施工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
(3)开挖顺序和开挖方式与施工作业面协调,并保证施工道路的
布置合理,交通通畅;
1.2 有关规定
(1)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开挖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
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2)开挖工程的植被清理,须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至离施工图
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
(3)开挖施工时,必须特别注意尽最大的实际可能保护清理区域
附近的天然植被。
(4)开挖按设计开挖深度执行,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5)场地清理中,对文古迹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破坏。
(6)爆破材料的运输、贮存、加工、现场装药及瞎炮的处理等,
均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选用的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技术标准,使用前进行性能检查。
(7)施工采用的爆破作业必须使开挖符合施工详图和监理工程师
规定的边界,并使开挖线以下或以外的基础保持设计要求的完好状态。并对工程要求处理和超挖部分开挖范围外破坏的基岩进行适当的处理。
(8)在施工期间直至最终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
塌方,应清除和处理由此形成的堆碴,并对边坡进行恰当处理以保持稳定。
(9)进行爆破作业时,须对工地职工、当地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工
程施工、当地生产安全认真采取有效措施。
(10)在建筑物及其新浇筑砼附近进行爆破前,必须按水利部《水
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试验,并将设计和试验结果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1)爆破设计采用预裂爆破的参数,如有必要,需进行试验,并
调整,使爆破得到满意的结果。
(12)与预裂缝面相邻的松动爆破孔,应严格控制其爆破参数,避
免对保留岩体造成破坏,或使其间留下不应有的岩体,造成施工困难。
(13)开挖时,对于坝基开挖后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泥化破碎带区域,
必须按施工详图的规定,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14)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
夹角的突出岩石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须人工清理。对过大岩块,采用单孔小炮火雷管爆破。
1.3 开挖施工程序
本工程开挖除按照分区进行外,还要按照施工总体进度的安排,有
重点的逐段开挖,为后序施工提供条件。 开挖程序为自上而下,先挖岸坡,再挖坝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