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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3日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圆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六)构件装运、堆放.、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般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强垂直下方,并不得用手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按“现场用电与有关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土法起重应使用慢速卷扬机。所选用的受力机械、工具、材料均应按起重量通过计算确定,起重机吊钩和卡环最大起重量可参考表1.表2。  
(6)起重用的钢丝绳应力,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安全系数。作风缆用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不得小于荷载的3.5倍;手动机具不得小于4.5倍,电动机具不得小于5~6倍,用作水平吊重缆索时不得小于lO倍。可参考下表。
(7)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起重钢丝绳的接头只许采用编结固接,作风缆时可用卡具接;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少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见下表)。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140mm。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栓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8)钢丝绳在起重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磨损或腐蚀超过平均直径7%与节距断丝根数超过规定时,应更换不准使用。
(9)风缆的锚点一般采用角钢或圆木短桩,锚桩按具体情况设置一根或两三根,桩入土深度不少于1.5m。如附近有坚固可靠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检查计算,也可栓系;但禁止栓在电杆、输电塔、管道、生产运行中的设备、树木、旧桩、脚手架(包括棚架)和新砌筑的或薄弱的砖结构上。风缆锚点与拔杆(或井架)的距离应不少于拔杆高度(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0为宜)。如遇土质较软或受力较大的风缆则应挖坑埋置地锚,地锚用料和规格尺寸应经过计算,锚坑长度应不小于1.5m.埋人深度也不少于1.5m,但如果拔杆过长,井架过高(超过20m)或风力较大,土质较软时,仍应通过计算加长加深。地坑复土应分层(必要时掺进砂石)夯实。   
(10)垂直方向,不准用开口滑轮,滑轮的挂钩在挂着绳索后,须用8号以上的铅水线绑牢以防滑脱。、起重用的吊钩表面要光洁,不许有毛刺、裂痕、变形等缺陷,同时禁止在吊钩上焊接和钻孔或超荷使用。  
(11)起重工作前应详细检查锚点和一切起重机具的牢靠程度,进行试吊,试吊时选择不利角度进行,观察拔杆(钢塔)的刚度有无发生过大弯曲、倾斜和扭转现象。吊起离地20~30cm时,应稍停而作四周检查,如无发现异常,才继续进行操作。   
(12)风缆横跨交通时,应遵照交通安全规定的高度,并且作明显的标志(如挂红布等)。牵引钢丝绳横跨路面时。应挖地坑埋置,坑面应铺上强度能承受来往车辆重量的盖板。牵引绳和变向滑轮在吊装中严禁一切人员在其内侧停留,变向滑轮应固定于牢固的物体或锚桩上。
(13)起吊较重、太长的物体,除绳索钩紧吊环外,还应加跨过底部安全绳索一道以作保险;并应平稳缓慢上升,两端用拉缆拉稳。   
(14)凡起吊物体构件左右两侧有临时支撑固定者(如屋架、吊车梁等),必须在吊钩钩紧,吊索张紧后,方准除掉临时支撑。   
(1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遇恶劣天气及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起重作业。
2.构件的装卸、运输和堆放的安全要求
(1)起运物件,首先分清底面,按规定吊点起吊,两个或两个以上物件的面如互相不能平贴接触者,不许捆成一束起吊。   
(2)卸下构件应轻轻放落,垫平垫稳,方可除钩。   
(3)构件装车时,不论平放、侧放、竖放,相邻构件间应接触紧密或楔稳,防止由于行车颠荡导致倾侧倒塌。多层堆叠,每层垫枋应在同一直线上,最大偏差不应超过垫枋横截面宽度的一半。构件支承点按结构要求以不起反作用为准。构件悬臂(即由垫枋起至构件端部的一段),一般不应大于50cm。
(4)构件长度超出车厢长度50cm以上者必须使用超长架,小型零星构件不应乱堆,应叠垛整齐,周围垫稳。
(5)叠堆高度以不压坏最下一层为准,尤其注意较薄构件。巨大或异形构件应采用特制工具载运。   
(6)凡运载构件不应高出车厢围栏,而且应用绳索绑牢,更不许将构件一端搁置在驾驶室的顶面。   
(7)汽车载运构件行走在崎岖不平、拐弯转角或过桥下坡的路段,应放慢行车速度,不得急开急刹。
(8)各种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堆放地点的土质要坚实,不得堆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防止下沉或局部下沉,引起倾侧甚至构件破裂。
(9)堆放单个屋架时,两边要用木枋支撑,堆放数个屋架时,除第一个用两边支撑外,其余各个应用木枋将各个作水平联系。
(10)堆放单件薄腹式吊车梁时,每侧用不少于2根斜杆支牢。
(11) 撬拔重物时,支垫要选用坚固物体,工作时注意棍子打滑伤人。
(12) 重物搬移(起重)不允许利用建筑物或结构作为承力点,如受环境或机具限制时,应先行准确地计算重力对结构的影响,是否有足够的安全度,才可实施。
 (13) 几个工人共同搬运重物时,应由一个人指挥下进行,所有动作必须互相一致,并呼号子,稳步前进,同起同落,不得任意撒手。  
(14) 在车船上装卸重物,靠近车厢或船旁时,不得背空站立,须以弓字马步站稳在物体两侧挪动防止脱手坠落。  
3.构件安装的安全要求   
(1)安装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清理鞋底泥土,扎好(衬)衫裤脚,佩上工具袋.小工具和零件应放进袋内,不准抛掷或随意放置。   
(2)起吊中的构件.禁止在上面放置不稳固的浮动物。   
(3)构件就位而还没有固定前,不准用手搬或脚蹬构件。   
(4)不准在浮摆的构件上和沿钢丝绳上行走,必须在构件上行走操作时,应在构件已经放置在支座并稳定之后,而且构件应预先装设简便易装拆的临时护身栏。   
(5)安装混凝土柱时,柱子插入杯口以后,每边打人两个木楔,方可除钩。如柱长度在12m,重量在lOt以上,校正柱子时。只许微松木楔,不许整个拿出。大柱子校正完毕后,随用风缆拉紧或撑木固定。当灌缝混凝土强度达到70%时,才可除去拉缆或支撑。严禁没有配挂安全带而在牛腿上工作;应搭设工作台或采用轻便的悬挂脚手。   
(6) 安装第一个屋架时,在焊牢支座后,应在屋架两侧拉好缆风绳或采用其他固定性固定,方可除钩。以后安装每个屋架都要用不少于2根木条交相邻两屋架作水平联系稳定。跨度较长的屋架,应有防止变形的加固夹枋(水平相和斜撑杆),其他相类似的构件均应同样办理。 
(7) 重大构件应加保险绳(过底绳),带有锐利棱角的构件应用麻袋木板等衬楔,以防切割绳索。
(8) 挂钩应从里向外钩,起吊屋面板前检查四角是否钩紧。 
(9) 采用梯子上落时,梯脚应支牢。在梯子上工作时,踏脚点必须离梯顶端不少于lm。 
(10) 在坡度比较陡的屋面操作时,屋面两侧如无脚手架,应装设临时护身栏或架设安全网,或在屋面板上系好安全带。
(11) 进行吊装的场地,应划出危险地带,禁止非有关人员来往和停留。
七)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八)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措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措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0--45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和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l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ι/20(ι为绳的长度)并应控制在lOcm以内。   
(12)钢屋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五、具体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对于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3、屋架吊装前,应在上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具体做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4、洞口防护设施具体做法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5、屋架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屋架的爬梯。屋架安装时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6、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7、悬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
      8、结构安装过程中,各工种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高空作业地下需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在安装范围内拉红线封闭作业
      9、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
     10、为防止高处坠落,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11、在雨季、冬季里,构件上常因潮湿或积有冰雪而容易使操作人员滑倒,采取清扫积雪后再安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方可操作。
     12、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3、高空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全带的零件,应放入随身携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
     14、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或火花落下伤人。
     15、氧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应大于5m。
     16、合理设置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
     17、作业范围内要清除易燃物质,无法移动的需加以覆盖保护,并有专人现场监护。
     18、灭火器压力需正常,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六、环保措施       
1、工地不得乱丢杂物,不得随地小便,现场工地要建卫生间。
2、有噪音或辐射的施工区域,需隔离。
3、有油物质不得放在地面上,需用布垫在底部,并最终回收。
4、工地完工需清理现场,收回的油布及灯管按规定处理。
5、施工期间应注意工地现场与周边环境之扬尘和废料污染,并应每日至少清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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