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项目经理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
。主要形式有安全点名,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项目经理部在员工上岗前或根据施工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
及培训。
(1)对新职工(包括协作队伍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及岗前
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要组织学习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及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调整岗位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要再经过相应的班组级
。
(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和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责任者必须经过
后方准上岗。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
,培训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6)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
,由主管工程师或安全工程师针对施工项目,结合有关现行的规范、规则上安全技术课。
(7)各工区设置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群众安全员。
5.5安全保证措施一般规定
5.5.1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足够安全标志,在基坑顶部周围要设置围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配备专职安全督导员,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文明三级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5.5.2司机、电工等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或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操作性能,经专业管理部门考核取得操作证或驾驶证后上机(车)操作;机械设备要有年检合格证。
5.5.3开始挖土前,需对机械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机械进行保养,施工中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5.5.4晚上施工时,照明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照明要充足。
5.5.5因场地内地质条件较差,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切实保证机械人员施工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挖机操作,挖掘机上基坑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坡度,挖掘机行走地方土层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强度不够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
5.5.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劳保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上班,有关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班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5.7开展安全文明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配足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做到每个施工点有一名安全协管员。
5.5.8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2)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杆上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5.5.9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 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 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5.6挖机作业安全措施
5.6.1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5.6.2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5.6.3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6.4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5.6.5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上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5.6.6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5.6.7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5.6.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4)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5)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5.6.9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5.6.10 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5.6.11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 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 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5.6.12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规程第启动内燃机。
5.6.13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6.14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应待清除后方可开挖,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5.6.15 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5.6.16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5.6.17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5.6.18 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5.6.19作业中,当液压缸伸缩将达到极限位时,应动作平稳,不得冲撞极限块。
5.6.20 作业中,当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档位置。
5.6.21 作业中,当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5.6.22作业中不得打开压力表开关,且不得将工况选择阀的操纵手柄放在高速档位置。
5.6.23当在坡道上行走且内燃机熄火时,应立即制动并揳住履带或轮胎,待重新发动后,方可继续行走。
5.6.24 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5.6.25 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
5.7防止高处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5.7.1基坑内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7.2地面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
5.7.3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5.7.4设置施工作禁区,禁止与开挖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
5.8防止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5.8.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图。现场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5.8.2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10m以外,距离地面7m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需加安全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m。
5.8.3现场各种电线接头、开关应装入开关箱内,用后加锁,停电必须拉下电闸。
5.8.4电焊机的电源线长度不宜超过5m,并必须架高。电焊机手把线的正常电压,在用交流电工作时为60~80V,要求手把线质量良好,如有破皮情况,必须及时用胶布严密包扎。电焊机的外壳应该接地。电焊线如与钢丝绳交叉时应有绝缘隔离措施。
5.8.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接地线应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不得用缠绕的方法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5.8.6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6.应急预案
6. 1应急准备
6.1.1成立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起重吊装事故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李刚
组员:郭忠、闫智刚、左冬生、张建勇、郭琼、王志强,李霞
值班电话:18752478377
高空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6.1.2培训和演练
项目部安检部长负责主持、组织全项目部在基坑开挖作业前进行一次高处落物伤人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有组长组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6.1.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氧气等
各种应急物资要配置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6.2应急响应
6.2.1一旦发生高处落物伤人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专职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并视伤员情况拨打“120”电话,由施工队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应及时包扎止血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度,损失降到最低。
6.2.2处理程序
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所有员工进行事故教育;宣布事故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