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工程概况
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场区地层按成因年代可分为人工堆积层和第四纪沉积层两大类。
1)人工堆积层
施工场地表层土为人工堆积层,厚度在0.40~5.40m,主要包含粉质粘土①层,房渣土①1层,细砂填土①2层;
2)第四纪沉积层
在人工堆积层以下为第四纪沉积层,按其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及工程特性可分为8大层,自上而下依次为:
(1)在标高22.62~26.81m以下为褐黄色的粘质粉土、砂质粉土③层,砂质粉土、粘质粉土③1层,粉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③2层;
(2)在标高20.11~23.53m以下为灰黄-黄灰-灰色的粉质粘土、粘质粉土④层,砂质粉土、粘质粉土④1层,重粉质粘土、粘土④2层,含有机质粘土、重粉质粘土④3层,细砂、粉砂④4层;
(3)在标高13.79~16.83m以下为灰黄-黄灰-灰色的细砂、中砂⑤层;
(4)在标高12.39~16.78m以下为褐黄色的砂质粉土、粘质粉土⑥层,粉质粘土、粘质粉土⑥1层,重粉质粘土、粘土⑥2层;
(5)在标高9.19~10.98m以下为褐黄色的细砂、中砂⑦层,杂色的圆砾⑦1层;
(6)在标高6.22~8.26m以下为褐黄色的粘质粉土⑧层,重粉质粘土⑧1层。
根据地勘资料,施工场地地下存在三层地下水。
(1)第一层地下水静止水位标高21.13~27.33m,埋深0.20~6.10m,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
(2)第二层地下水静止水位标高18.22~20.89m,埋深5.50~9.40m,地下水类型为潜水;
(3)第三层地下水静止水位标高9.62~10.29m,埋深16.30~17.90m,地下水类型为潜水。
本工程辛庄路、常营南路地下水位较高,但均为上层滞水,而地层为粘性土,施工时采用明槽集水井方式进行排水。
2.2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4月15日,
本工程涉及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水位标高为25.33m~27.33m,埋深0.5~2m。在沟槽一侧设置30cm(宽)×30cm(深)排水沟,沟内采用碎石填充,排水沟的坡度为1%,每隔40~50m设置一个Ф600集水井,集水井深1.0m左右,井内设置水泵,地面设置D100 PVC排水干管,随时降水排出沟槽。
3.2 基坑(槽)开挖
3.2.1施工工艺流程
污水管线总体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作业带拓宽—〉沟槽开挖—〉垫层施工—〉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沟槽回填—〉闭水试验—〉地貌恢复
3.2.2基坑(槽)开挖
本工程处于新建道路范围内,施工场地内无临近建(构)筑物,未发现其它有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存在,土层整体稳定性尚可,故采用放坡开槽,坡度1:0.75。基坑(槽)稳定性计算详见附录1。
开槽断面见图3-1、3-2
1、开挖土方使用机械开槽配合人工清槽。在现场狭小或有地下管线的位置进行人工谨慎作业,现有管线的两侧各2m范围内采用人工开挖,以此确保现有管线的安全运营。 2、开槽后如遇到不良地质情况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采取必要处理措施,挖到设计高时要预留20cm进行人工清除。
3、开槽过程中,腐殖土、渣土等需弃运,辛庄路土方堆放在管线西侧,常营南路土方堆放在管线南侧,若局部无法存土的情况,将土运至指定地点暂存。 4、堆土位置距槽上口边线1.5m以外,高度不超过2m,并以绿网苫盖。在未存土的槽边1m处沿沟槽走向设置1.2m高的红白漆护栏。 5、为防止超挖扰动基础,开挖沟槽土方时,必须由测量人员使用水准仪监测。 6、开槽完成后,约有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槽,验槽必须进行钎探,钎探深度1.5m,每一井段做一组,钎探位置在检查井处。
主要不安全因素控制措施
5.3.1沟槽施工
序号 | 事故 | 控制措施 | 实施人 | 检查人 |
1 | 塌方 |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挖土不得掏空底脚,土方堆放距槽边2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2m; 3.机械设备、工作人员摆放和停留在沟槽边1.5m以外。 | 班组长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 | 安全员、技术员 |
2 | 机械伤害 | 1.操作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 2.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站人; 3.操作手操作前检查拖拉绳的安全系数,有破损、扭结、断丝现象不得使用。 | 班组长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 | 安全员 |
3 | 触电 | 1.机械设备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为:小于1千伏,安全距离大于1.5m;1-20千伏,安全距离大于2m;3-110千伏,安全距离大于4m。 | 班组长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 | 电工 |
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将妨碍施工的现状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进行迁移或保护,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者应详探、标示,并记录。
2、在距只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注意标示管线的警示物,严禁损坏管线,并应约请管理单位派人至现场监护。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约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3、作业前先检查沟壁以及管沟上管段的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在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下沟作业。
4、挖沟作业前先观察作业面,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备站位应与沟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切勿将设备摆放在有塌方危险、地势不平坦的地方。
5、施工中沟槽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严禁攀登撑木、槽壁上下。安全梯和土坡道间距不易大于50m。
6、使用土坡道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土体应稳定、坚实,坡面宜硬化处理。
2)坡道应顺直、无障碍物,不宜设弯道。
3)坡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5m以上。
4)坡道两侧槽壁坡度应根据工程土质状况确定,保持土体稳定。
5)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7、使用单斗挖掘机挖土时,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范围外作业,且位于安全处,需要在其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制动且得到机械指挥人员的指令后,方可进行。
8、禁止用铲斗吊物和乘人,作业时清除铲斗作业半径内人员,注意观察作业半径内人员情况,移动铲斗时及时通知配合人员离开。
9、推土机作业,机前严禁有人。推土机在直槽内作业沟槽深度不得超过2m,作业中,刀片不得推撞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弧石或大土块。
10、作业前,要对作业面的地下电缆、管道等障碍物作详细了解,禁止冒险蛮干挖断地下埋设的电缆、管道等,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和纠纷。
11、在高压线、电缆、光缆下施工,挖掘机应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2、开挖过程中发现槽壁有较大块体影响沟槽稳定时,应清除或加固。有突出的石块、砖瓦块等应及时清除。挖土中断或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坡度。
13、挖土过程中遇有爆炸、文物、古物或其他可疑、不明物时,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并应立即报告上级。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经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14、做好设备运转记录。
5.3.2回填施工
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现场环境状况,确定土方存放、运弃、回填的方式,选择机具,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在电力架空线路和变压器等供电设施下方,不得堆土。
3、装土和运输等施工机械具沟槽边的距离,应根据土质、槽深、机械质量、支护结构和地面负荷等状况进行核算确定,且其净距不得小于1.5m。车轮应档掩牢固。
4、使用夯实机具时,按规定配备操作工。操作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且人员应相对稳定。电动夯实机具必须有电工接线和拆卸,作业中应随时检查机具、线缆,确认绝缘良好。
5、使用蛙式夯实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
2)夯机必须使用定向开关,进线口必须加胶圈。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必须用接线端子固定。
3)机必须使用四芯橡套电缆线,缆线不得长于50m。电缆现在接入开关之前,应用卡子与夯机固定。夯机上开关至电机段的缆线应穿管固定。
4)前必须对夯机进行检查,确认各电器部件的绝缘可靠、零线完好,偏心块连接牢固、大皮带轮和固定套无轴向窜动,电缆线无扭结、破损等,整体结构无开焊、严重变形。
5)禁冒雨作业。雨雪后使用夯机,必须由电工检查,确认无漏电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