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灯,挖孔暂停施工或成孔浇筑前应设盖封闭和标志。
13、对支架、提升、制动装置、安全用电、孔底送风等设施应进行检查和日常维护。
七、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安全用电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凡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安全电压的各种手持电动工具以及额定电流小于60A,人体可能偶尔触及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班作业前必须检验一次。
(3)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过横通道必须穿管埋地敷设。
(4)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
(6)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防雨、设门并配锁,进、出线口必须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箱内严禁存放杂物,每月检查维修一次。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并定期检查。
(9)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应定期检查、检验。
(10)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1)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2)严格遵守用电规章制度,不要有侥幸心理。
(13)在施工工地上,不要随意触摸导线、乱动设备,要和供电线路保持规定的距离,运输物品时注意不要触及电线甚至碾坏、刮断电线,不要在电杆及其拉线旁挖坑取土,防止倒杆断电,遇到雷雨天气应进入有避雷装置的室内躲雨,不要在树下、墙角处躲雨。
(14)发现电器设备起火或因漏电引起的其他物体着火,要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并及时救火、报警。
(15)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设法切断电源让人体脱离电源,然后及时抢救和报告。不要赤手直接去拉人体,防止连带触电。
(16)现场临时变电所的选址要适当,变压器应安装在高于地面0.5米的基础上,周围设高度不低于3.5米的围墙,变电所外墙应张挂安全色标示警。
2、其它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2)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
炸药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加强对司机的教育,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注意安全。
(4)严格按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对所有起重机械进行指挥的信号员,设专人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哨音清晰,手势和旗语准确,不得用喊叫指挥。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增加传递信号人员。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5)对千斤顶、千斤绳、倒链、滑车、卡环、拖绳、溜绳都要进行严格的详细检查,安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6)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万无一失。
(8)每项工程都必须要有书面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每道工序技术交底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9)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和生产班组为成员的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做到便道、路基经常洒水,防止灰尘飞扬。弃土及施工垃圾要按指定要求堆放。施工用废水要进行处理定点排放,不得污染河流和农田。
(10)进一步加强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尤其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好各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的奖罚力度。
(1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内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12)认真接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及集团公司和一公司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八、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带好安全带,扣
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做好自我保护
(1)劳动后要保证休息和睡眠,饮食上要有足够的营养。
(2)上班之前不可酗酒。
(3)在作业时,不得赤膊、穿高跟鞋或拖鞋。
(4)要定期作体格检查,如高血压、癫痫、严重贫血、生病、有思想包袱,都不宜高空作业。有神经过敏、末梢神经痉挛、心绞痛、高血压、胃溃疡、神经炎等疾病的人,不宜作震动作业。
(5)干活不可蛮干,要巧干。
(6)加班加点要适度,不可过于劳累。
(7)如果生病,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服药和休息。
3、用好“安全三宝”
(1)安全三宝就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可以避免许多伤亡事故发生。
(2)使用安全帽必须扣好帽带,如果不扣好帽带,那么在安全帽因故滑落时仍然可能发生伤亡事故。不可以使用缺少帽带、缺少帽衬或者破损的安全帽。也不可以抛掷安全帽或把安全帽当凳子坐。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可把绳子打结使用。
(4)安全带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锐的物品。
4、电焊“十不烧”安全交底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能上岗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
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没有彻底
清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接。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的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5、混凝土、砂浆搅拌机安全交底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6、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7、弯曲机安全技术交底
(1)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互相(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
进行。
8、调直机安全交底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械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4)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9、切断机安全交底
(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下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的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套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0、圆锯使用安全交底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和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面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送料不要用力过猛,木料拿平,不要摆动或抬高压低。
(4)料到尽头不得用手推按,以防锯片伤手指。如系两人操作下手应待木料出锯台150mm后,方可去接拉。
(5)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
(6)木料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7)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严禁随意改用代用品。
11、装卸工作安全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起重和搬运各种大小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3)起重搬运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4)搬运机械,必须查明重量、尺寸、装卸地点后,才能操作。
(5)装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
(6)车辆未停稳,严禁人在车辆上操作或上下爬车,物件堆放要平稳。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坐在栏板上或车顶高处,并不准站在物件的顶头,防止急刹车物件往前突然移动而扎伤人,装运构件,必须选好垫头木,挂好紧线器,防止物件倒坍造成马路上的行车事故和人身事故。
(7)密切配合驾驶员,车辆进出照顾前后,倒车、转弯、正常行驶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马路上的动态。
(8)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吸烟。
12、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交底
(1)桥式起重机大梁的两边,应设1米高的防护栏或栏板。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不得走轨道。
(2)两机同时作业,相邻间距应保持3~5米。
(3)起重机驶近馅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4)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5)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13、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交底
(1)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使,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能同时进行。
(2)汽车式起重机行使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b、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争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c、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14、卷扬机安全交底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眼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异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小于15米。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转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扬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作业中,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5)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6)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7)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8)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