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墩顶处理及支座安装
在支座拆除后,将墩顶支座位置找平、清理干净、吹干、按原位置铺设环氧砂浆,更换支座时,在更换前应对原有支座的位置进行测量记录,控制更换位置,支座更换后符合支座安放位置要求并检查是否合适,接触是否良好、是否受力均匀。
8、卸荷落顶
落梁时由现场顶升总指挥统一指挥,以 2mm 为一级,逐级缓慢回落,逐级退出临时支撑垫块,使梁体均匀徐徐落下。每片梁落下后,不要急于拆除槽钢凳子,应仔细检查板式橡胶支座是否有初始剪切现象和有无悬空现象,如果发生悬空,则重新将梁体同步顶起,在悬空支座下加垫相应规格钢板。发现有剪切变形现象,则应稍微起后调整。
支座安装符合要求后,回收千斤顶,拆除临时支撑,让梁板回落到原有标高,完成支座更换工作。
七、顶升注意事项
(1)正式顶升时应控制顶升速度和顶升压力,由于边梁本身自重及桥面附属设施,(如护栏、分联处连接件)的影响,与中梁在顶升力上差异较大,在顶升时,一定要压力与行程双控制,并以以行程为最终控制,避免由于起顶不均匀而造成桥面的剪切破坏。
(2)顶升到位后,统一在梁底安放预先准备好的楔型枕木及预制钢板进行临时支垫,支垫要求牢固可靠,支垫过程不可放松千斤顶。
(3)由于顶升高度有限因此必须在跟换支座处划十字线精确定位,新支座更换可按图纸推算,桥梁纵向距离以桥台(盖梁)边缘到支座边缘,距离为准,横桥向距离以梁边缘到支座边缘为准,施工前应对照图纸对应算出纵横向距离,多数桥梁中这两个距离是相对固定的,可采用预制钢模板将支座匀速,缓慢的推到指定位置。
(4)对于老支座有垫钢板的。取出老支座时,应将钢板仍放置在该位置处支架,平台上,以便更新支座时可明确知道需要垫高垫钢板的支座及钢板厚度。(详细记录厚度)
八、顶升及回落过程监控
顶升施工过程中对梁体、墩柱控制截面的位移、混凝土应变、裂缝进行监控,顶升施工监控采用位移的原则,以位移监控为主。
(1)顶升点位移动监控
在个顶升点处设置位移计,顶升、落梁过程中通过位移计数监测空心板梁位移,并监测各个顶升点处的横桥向、纵桥向位移差,严格控制空心板梁挠度值,扭转变形等现象的出现。
(2)空心板梁控制截面混凝土裂缝监测
混凝土裂缝观测主要对受力关键截面的裂缝的发生、开展情况进行观测,施工前,需要对全桥进行外观检查,对空心板梁已有裂缝进行长度、宽度的测量,专业人员做好记录,裂缝观测截面的选择与应力监测截面相同,可分别选择跨中截面和顶升点截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典型裂缝进行缝长、缝宽监测,并检查有无新生裂缝,作好裂缝状况记录。墩柱变形、裂缝监测。
(3)对墩柱在施工过程中的变形、应变以及裂缝的发展情况监测.
(4)气温观测,顶升期间,在监测应变、变形等指标的同时,对气温进行同步观察,对温度变化的影响进行分析。
九、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1 安全生产目标
以零死亡、零事故为本桥安全目标。施工中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事故。
8.2 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队长及班组安全员齐抓共管,层层监督、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安全保证体系。
8.3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各项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现行安全法令和指挥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桥梁顶升为高风险工序,因此严格按照局约束性条款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把控顶升各个工序,杜绝事故出现。施工过程中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8 .3.1施工平台安全保障措施
(1)搭设施工平台要进行技术、安全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对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有裂纹、开裂、断裂、开焊、缺少扣件,满足要求时方可使用;
(2)施工平台搭设完毕,由专业的安全员进行检查,是否满足整体稳定性,安全性要求,是否按技术交底施工,满足施工规范和安全施工要求时方可投入使用。
8.3.2更换支座的安全控制措施
(1)在进行梁体顶升前,要进行试顶升,检查顶升液压系统是否有漏油,千斤顶是否有滑脱现象,千斤顶是否垂直,均正常时,才能进行顶升;
(2)千斤顶要使用单向阀,配备钢垫块,以防千斤顶突然卸载;
(3)严格控制每一步的顶升量不超过2毫米,最大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设计给定值,并随时观察油泵压力表的指示数值,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数值;(依据公路、铁路桥梁大修第六章第3条计算1/1600*30=12mm,梁板挠度值为12mm)
(4)顶升工作必须在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5)顶升过程中要设专人对桥梁、路面的情况进行观察,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总指挥人员,由总指挥人员果断处理。
8.3.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制度为经理部每周一次,项目对每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各一次,每次检查均记录备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要害部位由检查人员蹲点监督整改,整改后书面反馈。
8.3.4具体专项措施
针对本工程特点,确定机械施工、高空作业和临时用电为安全防范的重点,并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机械的安全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对象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
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备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必须拴好保险绳。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更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
双层作业施工时,要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
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等处设明显的标志。
六级(包括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3)严防火灾
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易爆物的贮存。
生活区及施工现场特别是材料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施工场地布置,符合防火规程要求,电器动力线路设置要规范化、标准化。
对职工进行防火
,提高防火意识,使职工杜绝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
对工地及生活区的动力及照明系统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4)严防触电及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
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变压器设拦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室内配电盘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各类电气开并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配电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检修电气设备的停电作业,电源箱式开并握柄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并安设绝缘支承物。
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采用36V的安全电压,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它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