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编制说明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3、《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JG509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号主席令);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8、《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9、桥梁工程设计图纸、施组及其它有关规范和规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
K688+867.48~K688+904.52)全长30米范围内的施工准备、老桥拆除工程,桩基工程,桥墩桥台工程、空心板预制工程及其它工程直到全标段达到交通部颁发的现行的交付验收标准,办理交验为止的全过程。
国道×××桥危桥重建工程全长8.8米范围内的施工准备、老桥拆除工程,桩基工程,桥墩桥台工程、空心板预制工程及其它工程直到全标段达到交通部颁发的现行的交付验收标准,办理交验为止的全过程。
三、编制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工程概况、危险源识别及评价
工程概况
G316福兰线K688+886公里处。原桥为1-10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台采用桩柱式桥台。经现场检测:0号桥台挡墙墙身前移,桥头路面下沉,与桥头衔接的路面板破裂;1号桥台两侧八字墙有两处通长裂缝;空心板板底有纵向贯通裂缝。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桩径130厘米;桥墩采用桩柱式,柱径120厘米,桩径140厘米。水流方向与路线前进方向右夹角成105°。该河流无通航要求。
××桥位于G316福兰线K698+439公里处。原桥为1*8m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板桥,桥梁全宽11.1米,总长8.8米。经现场检测:跨中板梁严重下挠,局部钢筋外露;0号桥台挡墙墙身前移,桥头路面下沉,与桥头衔接的路面板破裂;1号桥台支座0.5m处梁板出现断裂,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新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3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水流方向与路线前进方向左右夹角成90°。该河流无通航要求。
二、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
1、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处作业特性,结合各桥梁工程的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12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 ;(4)触电; (5)坍塌;(6)淹溺;(7)火灾、爆炸;(8)灼烫;(9)车辆伤害;(10)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伤害;(11)起重伤害;(12)噪音。
2、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 米(含2 米)以上作业,基坑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雪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梁板顶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触电——工程施工区域距离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淹溺——积水基坑、孔桩井口、泥浆池等未防护。
(7)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
(8)灼烫——焊工操作不规范、焊工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9)车辆伤害——夜间施工灯光不亮、司机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
(10)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伤害——打干风钻、深基坑未按要求通风、喷射砼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11)起重伤害——起重设备为定期检查和检验、吊车司机违反“十不吊”。
(12)噪音——未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生活区和工作区未按要求进行隔离。
上述分析的危险源为目前预知、预测的危险,随着施工的进展,新的危险还会不断出现,因此要不断的进行分析、预测、发现危险,进行分析、量化、评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我们才能实现生产安全,才能做到减少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安全目标、安全方针及保证体系
1、施工安全零事故;
2、道路交通零事故;
3、火灾、爆炸零事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保证体系
结合工程实际建立安全
,编制应急预案和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从组织、思想、制度、技术等方面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见下图)。
2、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