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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安全环保专项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20日
a、对所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
b、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c、负责明确施工队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职能分工;
d、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e、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a、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
b、及时了解行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并向队部传达最新安全管理要求;
c、   制定本项目部在建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施工生产方案,批准项目部提出的安全措施方案。
d、参加在建工程重要部位安全技术方案实施的评估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评定负责;
e、根据部门汇报情况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分析,并提出安全生产运行趋势建议;
f、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督促实施。
(3)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a、负责督促本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施工;
b、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的制定,认真执行公司已批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c、负责组织对本队在建工程的定期检查,及时提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在限期内复查整改情况;
d、认真执行本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针,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和考核;
e、负责安全生产月报工作和伤亡事故月报工作;
f、组织在建工程的重要部位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的验收评估。
(4)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a、认真执行本队安全方针政策,配合搞好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b、负责本项目部在建工程重要机具设备的管理,定期向上级主管报告公司设备状况;
c、负责本项目部在建工程重要机具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机具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达到要求后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d、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工作,保证生产资料合格;
e、参加在建工程的定期检查工作,监督在建工程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
(5)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a、负责督促本项目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组织施工;
b、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的制定,认真执行本队已批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c、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在建工程的定期检查,及时提出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在限期内复查整改情况;
d、认真执行本项目部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针,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和考核;
e、负责安全生产月报工作和伤亡事故月报工作;
f、组织在建工程的重要部位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的验收评估。
(6)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a、负责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
b、对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制度规定等及时向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传达,联系实际讲解,贯彻执行。负责本工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程的学习与考核。
c、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长编制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安全施工。
d、督促检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认真审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时亲自指导。
e、组织和审定本工地的安全技术革新,安全施工技术设施,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同时检查安全设施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
f、参加工地和上级组织的专业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a、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遵章守纪按程序操作;
b、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前弄清作业意图,危险控制点,作业中注意安全自我防范;
c、不得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对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d、操作前先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施工和违章指挥。
第二节 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制度及应急措施
桥梁施工作业期间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触电、坍塌、淹溺、火灾、爆炸、灼烫、车辆伤害、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伤害、起重伤害、噪音等危险源,为此制定以下措施、制度、预案来防止上述危险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深化 ,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 ,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
(2)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明晰,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做到文明施工。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每一级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工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职工。严格考核,奖罚严明。
(4)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5)项目部设安全质量环保室,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兼职安全员。安检人员要挑选工作责任心强,有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并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人员担任。
(6)加强班组建设,执行“三工、三检”和“周一”安全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工前讲安全注意事项、工中检查违纪行为、工后进行安全讲评。
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
周一:周一进行 。
三违: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劳动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可靠、防护严密的基础上。
(8)重点工程及不良气候条件下的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要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安全技术规程
(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
b、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c 、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5m;
d 、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e 、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2)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规定,并应轻搬轻放,每人负荷不宜过重。在装卸搬运有毒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采用直接接触身体的装卸方法;
(3)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3;
b、 作业前应有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
c 、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专人指挥。
d、 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身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
e 、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
f 、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
(4)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
(5)运输大型物件和重型机械设备时,必须符合交通部门运输大型物件的有关规定。
2、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b、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c 、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b、 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c、 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d、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e、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b 、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c、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4)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b、 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
c、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为1.5~2.5m,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d 、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a、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b、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c、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d、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e、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f、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a、加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b、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c、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② 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的高压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③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6)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a、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b、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c 、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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