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查思想:检查全体施工人员、班组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②查班组:检查班组长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土要位置,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③查制度:检查有关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深得人心严格执行;
④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随生产施工任务下达,按时完成;
⑤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⑥检查安全保卫,安全用电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1.6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达到教育大家的目的。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2.安全管理措施
实行现场安全标准化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是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有效途径,针对该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
2.1安全防护措施
配备使用个人安全用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2.1.1进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得赤脚作业。施工时严禁嬉戏、打闹。
2.1.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带安全上岗证。
2.2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措施
项目部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查,接受计划外提出的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要求:
2.2.1没有穿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等)的职工(包括来访者、供方代表、材料运送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2所有吊重设备应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2.2.3所有机械的运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2.2.4所有临时配电箱应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接地。
2.2.5所有设备应由合格人员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2.2.6所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2.2.7所有设备由项目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识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
2.3应急计划和措施
2.3.1成立处理紧急事故的领导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
2.3.2灾情发现与报告。从隐患形成到灾害发生,都有一定的发展过程,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
2.3.3通讯联络:施工现场之间配备对讲机,保证信息畅通。
2.3.4贮备必要的救灾器材与设备,贮备地点设置明显的标识。
2.3.5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现场生产人员较多和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设置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并有明显标识。
2.4施工用电安全
2.4.1所有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由持证电工安装。由专职电工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禁止其他人员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2.4.2现场施工用电线路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式线路使用胶皮电缆。使用时提前认真检查确保电缆无裸露现象。地上线路架空设置,以绝缘固定。
2.4.3现场所有电动机械设备使用前按规定进行检查、试运转,施工用电设备专人使用,严禁非使用人员擅自使用电气设备,不用时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4.4各种用电和照明线路均由电工人员搭设,并配备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
2.4.5各种用电设备均要设置有防雨措施和一闸一漏电保护器,严防雨天触电或短路,湿手不允许闭合和搬运带电设备。
2.4.6工地采用统一保护接零系统,其电阻不大于10欧姆,所有电机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配电箱,均作重复接地保护,每季度定期复测接地电阻值。
2.4.7凡是埋地电缆均在地上要有明显标识,陆上汽车运输及挖掘机、装载机作业前均作详细的技术交底。
2.4.8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⑼检修电气时,在开关处挂上标志牌,并将保险丝除去,以防他人推上开关。
2.5夜间施工安全
2.5.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预制场区设置塔式立体照明,移动式施工应配置有移动的发电照明设施。
2.5.2为了保证构件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夜间不施工。夜间施工必须派专人进行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2.6工序施工具体安全措施
2.6.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方案施工。对第一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明确有关安全制度,进行有关安全意识教育等的交底,并办理
签证手续。班前的安全活动由质安员负责按公司规定的内容进行。
2.6.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操作人员,严禁带病作业;
2.6.3任何人严禁在基坑底部休息,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料、停置机具;
2.6.4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2.6.5施工前,作业人员要明确分工,现场要有专人指挥,车辆等机械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2.6.6各类车辆均不准超载和偏载,在运料、就位、施工中,车与车之间要相互关照,保持安全距离;
2.6.7施工车辆、机具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所有机械的运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2.6.8完成工作时或非工作时间内须停到安全的位置,不得留在边坡上;
2.6.9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6.10发电机、水泵操作必须遵守操作规格;
2.6.11基坑边坡顶部用脚手管制作安全护栏。
2.6.12所有临时配电箱应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接地。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的原则;坚持生产与环境保护同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全员负责环境保护的原则。
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书记、副经理、各部门主管组成。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1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人人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人人都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专人监督执行。
1.2建设废水排放储存池和污水储存处理池以及相应的沟渠管道,所有产生的废水一律回收,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保护水源,施工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
1.3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在施工和生活办公区必须集中处理,并遵照政府有关规定或业主的要求交环卫部门排放至垃圾场。若有另外的规定,建筑垃圾需承包商处理,则须在批准的区域建设垃圾场,并做到随产随清随处理。
1.4施工现场工程材料宜选用低粉尘原料,减少粉尘污染。施工过程中应设洒水车,随时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并且施工现场须经常性维护和修整。
1.5生活区做好灭鼠、灭蚊虫工作,预防鼠害、虫害,定期对居住和工作环境设施进行消毒和卫生清扫。
1.6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人人自觉做好这一工作。
1.7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机具存放整齐、场地要清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定集中存放,用车运至指定地点抛弃,不得随意抛弃。
1.8建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专人监督执行。
2.文明施工措施
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兼职安全员组成,项目经理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各施工队和施工班组负责文明施工的实施,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文明施工实施措施:
1.1严格按照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现场施工、总平面控制和调度管理,确保现场水、电、道路通畅,施工临设摆放整齐。
1.2施工现场要做到无污水、无积水,出入口畅通无阻,施工污水经过沉淀后再排。现场场容分片包干,及时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工程废料须存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定期集中倾倒在业主指定的垃圾场。
1.3现场张贴提示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教育栏,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力度,进行文明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安全保证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创造团结、进取、友爱的工作环境。
1.4加强劳动保护,搞好环境保护和卫生。
1.5施工用水、电管线要沿线路边上挂(铺)设,避免乱拉乱接现象。
1.6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安全、施工机械、散体物料运输等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禁止违章行为。
1.7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一切临时设施及垃圾,工具棚、休息室等及时清退,并认真做好清退后卫生,按期将场地交回甲方且满足甲方要求。
1.8每月组织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1.9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周围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1.10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标志醒目;不同的材料要区别堆放,以便于识别和倒运。
1.11外来流动人员进入工地劳作,先作登记并通过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人口管理。按公安及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及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1.12有专人对赌博、迷信、打架、偷盗等不法行为进行防范和管理,若发现上述事件必要时通过治安管理机关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