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与管之间套管连接时,套管的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2)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5)硬塑料管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敷设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6)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硬塑料管,在露出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防止保护措施。
(7)塑料管直埋于现浇混凝土内,在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塑料管发生机械损伤的措施(每隔1m固定一处,距拐角处固定点不应超过0.5m,浇捣混凝土时派专人看守)。
(8)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9)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卡间最大为:管径20mm及以下时,间距为1m.;管径20~40mm时,间距为1.5m.;管径50mm及以上时,间距为2m.。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二)管内穿线
1、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不应小于500V。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和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管内。
2、内穿线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前应将电线保护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但下列几种情况或设计特殊规定除外。
(1)电压为50V及以下的回路。
(2)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
(3) 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
(4)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4、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于同一钢管内。
5、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在接线盒(箱)内。
6、箱、盒内预留导线长度不应小于箱、盒的半周长。
7、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8、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9、采用多项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控制线用白色。
二、金属线槽敷设
1、金属线槽、桥架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桥架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消防用配管、金属线槽需刷防火涂料保护。
2、金属膨胀螺栓应根据允许拉力和剪力进行选择。
3、预留空洞:根据设计图纸标注的轴线部位,将预制加工好的木框架,固定在标出的位置上,并进行调直找正,待现浇混凝土凝固模板拆除后,拆下框架,封好洞口。
4、金属线槽、桥架安装
1、线槽、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齐全。
2、线槽、桥架的接口应平整,接缝处应紧密平直。槽盖装上后应平整,无翘角,出线口的位置准确。
3、线槽、桥架的所有非导电部分的铁件均应相互连接和跨接,使之成为一个连续导体,并做好整体接地。
4、线槽、桥架直线段连接应采用内连接或外连接板,使用与线槽所开螺丝孔相配套的平光垫、弹簧垫,用螺母紧固,螺母必须在线槽壁外侧,接茬处缝隙严密平实。
5、线槽、桥架进行交叉、转弯、丁字连接时,应采用定型配件连接,导线接头处应设置接线盒或将导线接头放在电气器具内。
6、金属线槽、桥架的连接不得在过楼板处进行。
7、当用金属线槽、桥架的连接板做保护地线时,连接板每端不少于2个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