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管理资料>> 施工方案>>正文

项目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0日

 1、周围环境简介

  本工程西北面距**医学院篮球场25m左右,南面距离***2#住宅楼50m,东南面有一个50m宽的大车库,北面距办公区20m左右,放炮对周围住户没有较大影响。安全的重点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

  2、爆破方法

  在工地孔桩开挖如遇石方,必须爆破时,应采用微差爆破技术进行爆破作业。如距建筑物较近地段,单响药量不得超过50g;在距建筑物超过50m的地段,单响药量不得超过100g;

  3、爆破器材管理

  1、在施爆、炸材运输、储存过程中,按照《爆破安全规程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公安部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运输、储存管理。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工地使用条件和国家技术标准。

  4、现场施工组织措施

  1.设备配置:配置4台2㎡空压机,3把20枪及钻钎和钻头若干。

  2.安全网根据工程需要,不得少于30张。安全警戒标志,警戒旗等要满足工地的需要。

  3、必须配置炸药和雷管4个防爆箱,爆破器材必须存入箱内,有专门的房间并有专人看守。

  4、人员组织:队长:z全面负责该爆破工程的组织、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协调各方面的社会关系。

  爆破员:z主要负责该爆破工程爆破工作,在队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爆破员的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安全员:z负责本工程的爆破安全与及炸材的管理。

  另外设立钻孔工8人,负责本工程的钻孔工作。辅助工6人,负责安全网的履盖和协助安全警戒工作。.

  本工程配置管理员一名、爆破员4名、钻孔工8名、安全员1名、

  库管员2员、辅助工6名。

  打眼放炮时间在早晨八点至下午六点进行,打雷下雨和夜晚禁止放炮作业,或按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5、施爆安全防护措施

  1、严格按照本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合理选择爆破参数,控制炸药单耗量。加强炮孔充填质量,炮泥用黄泥和沙子拌和均匀充填,炮孔堵塞长度>W,以减少爆破噪音及空气冲击波、爆破飞石对周围民宅建筑的影响。

  2、安全履盖:放炮前炮孔必须用专用安全网进行履盖,每孔不得少于3层,

  3、严禁在闪电、暴雨、浓雾、夜晚进行爆破作业。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冲击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

  4、放炮前应设置好安全警戒线(在起炮点,以该点为圆心,20m为半径用红色小旗设置安全警戒线),在警戒线范围内及警戒线外10m范围内不允许工作,必须将人员疏散到安全警戒线外10m后,方可起炮,每次放完炮后,要认真检查工作面,如有瞎炮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有关瞎炮处理的方法进行操作处理。

  5、起爆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内进行,在室外制作要选在僻静、远离人群和建筑物的干燥处所进行。对所有起爆材料均应进行检查。使用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制作完毕后,应立即将两脚线接成短路,并以胶布包好,以防受杂散电流影响而引爆。由于本爆破工程量不大,故在人员和设备上不会很多。

  6、炮眼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或竹制炮棍进行;起爆药包应小心放入炮眼内,不得猛力冲击或挤压;对电雷管脚线必须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7、电力起爆时,在敷设电爆网路的区域内,所有电气装置及动力照明线路,从装入起爆药包起应完全断电。在孔桩施爆中,当孔桩涌水量较大且水泵不能停电时,必须采用非电起爆系统进行爆破作业。若遇雷雨应停止作业,并将电爆网路短路。敷设与检查网路时,无关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放炮器的手柄、电源开关、干电池或蓄电池盒的钥匙,在爆破前的全部时间内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通知危险区范围内或受爆破威胁的人员及时躲避。必须在防护及撤离工作均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允许起爆。

  9、爆破后应对爆破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检查,判定有无盲炮,不能立即处理的,要设立标志,警告作业人员不要靠近,并通知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来处理,检查时间必须在放炮后至少要15min以后并确定安全后进行。

  6、爆破地震效应的控制

  由于爆破地震效应与爆破介质性质、爆破土艺参数、起爆方法以及建筑物、设施的结构类型等因素有关,通常采用如下技术措施来控制或减弱爆破地震效应。

  (1)确定合理的爆破规模及正确的爆破设计与施工,充分利用爆炸能的有用功,也就是根据爆破的目的要求和周围环境情况,按最大地震效应原则计算确定一次允许起爆的最大药量。

  (2)微差爆破降震根据应力波叠加原理,在等同装药量的情况下,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可以使爆破地震波的能量在时空上分散,使主震相的相位错开,从而有效地降低爆破地震强度,一般可降低1/2-2/3。

  以上防震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待甲方将边坡处理完工,安全上有保障后,方可施工。

  7、爆破飞石、冲击波防止措施

  加强覆盖、加强警戒,严禁裸露装药爆破。

  8、施爆安全警戒方案:

  1、爆破工程必须按规定申办爆破手续,无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手续不能施爆,爆破器材不准进场。

  2、承接的各项爆破工程,必须制定合理的爆破设计方案,施工计划,实施步聚,安全措施,并报主管科室和领导审批。

  3、严格执行爆破指令,明确警戒信号,明确起爆信号。具体规定如下:

  (1)起爆前要预先发出声觉第一声预警信号,在通往施爆区的所有通道上设置安全警戒,撤离爆区所有人员。

  (2)
爆破员检查工作面情况,确认安全后发出第二声起爆信号开始起爆。放完炮后,爆破员要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无事故隐患后,

  发出第二次解除警戒信号。

  (3)爆点周围各通道口处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哨并悬挂警戒标志,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必须有明显声觉警戒信号。

  (4)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员要密切注意爆破现场条件的变化和监测,及时修改和完善爆破设计,补充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居民财产的安全。

  (5)做好施工炸材消耗等记录。

  (6)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岗位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

  (7)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和保卫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