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在开挖面靠近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平台外侧,分别设置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5) 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6) 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3、钻孔作业:
1、钻机司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3、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空中钻孔。
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6、钻孔质量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不得因钻孔误差影响爆破效果或发生安全事故。
4、爆破作业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3、应提前进行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的爆破参数,施工中不断优化爆破设计方案,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有杂散电流存在,不得使用电爆网络起爆。
4、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5、装药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作业人员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补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
2、应从炸药运入施工现场开始,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
3、夜间装药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用明火照明。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距爆破器材20m外可用220v电压照明灯,在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灯。
4、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5、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6、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7、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8、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6、爆破警戒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作业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7、爆后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区;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2、深孔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3、经检查确认无盲炮、爆堆稳定、无危坡、危石,爆破区安全后,经当班爆破负责人同意,方准许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8、土石方挖运
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6、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7、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应对钻机阻滑。
8、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10、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2) 项目部必须经常组织各施工队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文件,并做好文字记录,
(3)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 项目经理、安质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遵章施工、爆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爆炸物品、施工用电以及各工种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5)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安全纪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6) 施工各现场必须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7) 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 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项目部将对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对违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施工队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五章 安全监测
1、为了确保施工期的安全施工,应进行安全监测。监测的部位包括开挖结构面和开口线上部岩体,通过人工巡视检查和对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掌握边坡岩体内部作用力和外部变形情况,评估和判断高边坡的稳定状况。
2、施工期巡视检查:
定期进行边坡的巡视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边坡是否出现裂缝,以及裂缝的变化情况(裂缝的深度及宽度)、是否出现掉渣或掉块现象,坡表有无隆起或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渗水量及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巡视记录。
3、边坡外部变形监测:
在边坡重点部位,布置变形观测墩,施工期的变形观测应结合永久观测进行。通过大地测量法监测边坡变形情况,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量。有条件的宜采用较为先进的全球定位(GPS)变形测量系统。
4、表面裂缝监测:
主要监测断层、裂隙和层面的变化情况,通过在边坡裂缝表面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裂缝的开合情况。
5、深层变形监测:
通过在边坡内部深层安装埋设监测仪器,来反映边坡内部变形情况。主要采用测斜仪、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等。
6、支护效应监测:
主要是对锚杆、锚索应力监测,通过在典型部位锚杆、锚索上安装监测仪器,对锚杆、锚索的应力进行监测,反应锚杆及锚索的支护情况及支护效果。主要采用锚杆应力计及锚索测力计进行监测。
7、爆破振动及声波测试:
在边坡开挖过程中,由于爆破震动影响,有可能造成边坡失稳,通过爆破振动监测及声波测试以控制爆破规模。采用设备宜为:爆破振动测试记录仪、声波仪等。
8、边坡渗流监测:
通过对地下水位和渗流量的变化情况来判断边坡的稳定状态。采用的设备为渗压计及测压管等。
9、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边坡的变形数据的处理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内容,用于对边坡未来的状况进行预报、预警,并对边坡的稳定现状进行科学的评价,预测可能出现的边坡破坏,应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成果的整理、反馈工作,以指导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