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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6日

 

鄂州电厂三期2ⅹ1050MW机组工程,由中南电力设计院设计,设计为两台锅炉,锅炉房位于供热装置主厂房内,6#锅炉位于B0-B71.6轴, BM轴-BE轴之间,与除氧煤仓间相邻,每台锅炉东西轴线距离为71.6m,南北轴线距离为79.4m。(B63.3,BM点坐标为A=1215.800,B=635.565)(B0,BE点坐标为A=1152.500,B=714.965),其基础由承台、短柱及联系梁组成,基础为独立基础,埋深为-5.100m,基础顶标高-1.0m,基础内预埋地脚螺栓,抗剪支撑埋件。短柱、基础梁及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垫层为C15,钢筋为HPB300、HRB400两种型号,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基础底板130mm;基础梁及系梁35mm且不小于钢筋直径;基础短柱及支墩40mm。混凝土浇筑方量约3500方,钢筋300吨。
该基础承台为大体积混凝土,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考虑降低水热化措施,防止混凝土开裂
锅炉基础±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29.7m. #6锅炉基础区域平均自然地面绝对标高29m,基坑实际开挖深度约-4.30m,基坑底标高为-5.1m。
 
2.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
2.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12)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5《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14
2.7 锅炉基础施工图及业主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
 
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王磊为组长,副经理:常爱银、毕承、周智(安全总监)、总工宋明辉为副组长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安全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王磊(项目经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总监)周智
 副组长:常爱银 、毕承 、张周军
组员:李伟杰、定明辉、熊金强,任宝贤、王俊、蔡新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由周智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为15172471509。
施工进度计划:拟定2015年08月20日基础开挖,2015年12月24日基础完工。
发生部位及原因: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等。
发生部位:洞口、临边防护不严密;职工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
间接触电:电器设备配置不合理;电线破损老化;职工违章私接乱接用电等。
发生原因:机械转动部位防护设置不合理或无防护设施;防护装置被拆除;职工违章操作等。
发生部位:基础施工土壁坍塌;机械设备的基础等。
结合现场场施工条件,及实际情况,以及根据施工进度,开挖并及时修坡支护做好排水。
6.2.1测量人员放出土方开挖边线。从业主提供的建筑高程基准点上联测高程到高程控制点,施工时根据需要用水准仪引测。
6.2.2 本次开挖采用整体开挖,以开挖边缘线南面切点为开挖点,向北面后退开挖,基坑底部考虑1.5m施工作业面,开挖放坡为1:1。
6.2.3 在反铲施工挖不到的土方,配合人工把土运到反铲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6.2.4 在规定坑底上方500mm的坑壁上,抄出标高线,钉上小木桩。以便控制及检查坑底标高。
6.2.5在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300mm厚的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整,边挖边修坡,以保证不扰动土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6.2.5 土方开挖完毕后,在降水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
6.2.6 土方开挖经自检合格后,及时报监理单位和勘察单位进行地基验槽,不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的做相应的地基处理。
6.2.7 基坑周围设置截水沟,以防地表水流入基坑。
1)、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2)、杜绝多人重伤事故;
3)、杜绝坍塌事故的发生;
4)、杜绝重大水灾、火灾事故;
5)、杜绝易燃易爆物品爆炸事故;
6)、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根据本工程特点、环境情况及工期要求,在确保安全、经济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场量测进行监控,并以指导施工,严格施工程序。
1)、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在施工现场险要位置设置安全标志,悬挂醒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标语牌,项目部不定期组织检查安全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消除麻痹松懈思想。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具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穿拖鞋和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项目部由安全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设专职安全员巡视检查,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勒令停职检查反省。
2)、加强
(1)对进场工人做好入场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不让任何一个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下达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并由项目安全检查员进行监督实施。
(3)施工操作人员进场时,由项目部组织进行 ,施工过程中由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进行专业安全培训。
3)、持证上岗和防护用品检查
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网,操作人员带安全帽,使用小型机械机具必须配置相应的劳保用品,专业安全员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施工。
进行电焊作业时,佩戴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手套,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执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应由专人负责,重要工序施工前,要结合工作特点编制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作记录。
5)、加强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采用“三相五线制”,机电设备,小型机具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接电、漏电保护。所有用电装置、机电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施工现场机械必须设置保护开关及触电保护器。
6)、事故隐患的控制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标准制定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贯彻执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作业,安全员是安全的执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当生产施工与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安全需要。做好安全动员,使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不使用不合格设施,不通过不合格过程,不放过不安全行为。对已经发生的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并组织检查验收,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基坑土方施工应有专项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报告编制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地质报告中的结论是本工程土质属于回填土、可塑或硬塑状粘土,需按不小于1:1放坡系数进行放坡,因设备基础施工周期长,为确保工程施工及人身安全,按照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本工程必须采取达到安全保障要求标准的支护及支撑等防护措施。
8.1、在开挖基坑前要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留出边坡,边坡坡度要符合相关规定。
8.2、土方开挖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须的保护措施。
8.3、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
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8.4、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土石滚落现象时,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8.5、基坑防护:基坑较深处,为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在基坑周围搭设Φ48mm钢管防护栏杆1200mm高,立杆间距2000mm,埋入地下800mm,横杆间距600mm,防护栏杆刷黑黄相间的油漆两度。基坑上下设置爬梯,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正常施工。
8.6、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外,靠近道路附近的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
8.7、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要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2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8.8、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8.9、人工清底时两人操作间距要保持2m以上,并要自上而下按规定方向逐层挖掘清理,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方法作业。进入基坑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劳保用品。
8.10、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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