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防水、排水。施工期间,应保持场地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一睦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施工场地不积水和不受冲刷损坏。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所有排水出路应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不得污染自然水源和引起淤积或冲刷等。
二、施工机械的安全措施
1、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对驾驶员、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规》教育。
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机械,车辆严禁“三超”,禁止机械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并坚持“三查一检”制。
3、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4、机械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信号必须准确,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禁违令作业。
5、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用钢丝绳起吊、拖拉重物时,现场人员应远离作业半径,并对钢丝绳进行保养,检查更换。
7、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全部机械设备均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三、地下管线安全保护措施
(一)、概述
本项目属于兰花科创新材料分公司厂区工程,地下管线纵横交错,种类繁多,如电缆、光缆、燃气、给排水管道等,若施工不当造成中断,将影响周边工厂和其它工程的生产、生活。因此,在进场施工时,应对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给予高度重视。
(二)、保护措施
1、施工开始前,对施工段内进行全面的地下管线探测,确定准确位置,并对照设计
图纸进行复核,对于设计图纸未明确的地下管道、缆线和其它构造物,应进行现场实地探测,根据情况做出行之有效的施工措施。
2、加强日常的施工管理,随时掌握施工中地层及支护结构的力学动态和稳定状态,除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外,必须进行施工监控量测,收集掌握施工监测信息,做到及时调整施工步骤乃至施工方法,确保既有管线的正常工作、地表交通安全及地面建筑物的稳定,使工程施工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保证措施
1、教育职工爱护施工沿线的电力、通讯、信号、电(光)缆设施及地面设施和在地面上所设的标桩,不得随意挪动或破坏。
2、在施工前,约请有关部门、单位,对施工范围内或可能影响通讯信号、水电及管道等现有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特别是地下电(光)缆及管道等隐蔽工程情况进行调查,拟定确保上述设施正常使用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确因施工需要动迁时,须经相关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3、地下设施情况不明时不得盲目施工,在施过程中,需挖坑、挖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
4、因施工造成地下电(光)缆或管道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产权管理部门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确保地下电(光)缆和管道的畅通。
5、成立“安全施工监控量测小组”,由施工技术部负责管理,人员由具备有丰富施工经验、监测经验及有结构受力计算、分析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反馈:现场量测信息→监测工程师→总工程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业主。
四、交通安全组织措施
1、施工作业区派2名交通协管员维护行人安全及指挥施工车辆停靠。
2、项目部施工车辆停放在场区内,不随意停靠路边,不影响社会车辆的正常行驶。
3、采用人工配合机械作业时,由专人负责指挥。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
一、安全事故预案
1、应急处置范围:凡是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抢险,工伤、设备、火灾事故等事件。
2、应急处置原则:信息畅通,及早掌握,及时控制、措施果断,相应处置,责任到位,及时向上级报告,控制损失。
3、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在施工中全面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4、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各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救援,以尽可能缩小事故影响及损失为原则。同时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
3)项目部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
4)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没有伤亡人员,并以最快速度将他们救离现场,交由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或急送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单位,要严格保护事发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物证。
2)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汇报处理过程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3)作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落实相关的预防措施。
4)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及早恢复施工,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