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天津地铁1号线东延6标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目的
为有效的防止雷击何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编制本方案。
三、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学
副组长:周国栋、陈锋、韩冬生、王龙生、陈国春
成 员:陈晨、金子雄、成春江、周星吉、刘保保、王菲、边义轩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由安质环保部负责防雷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风险分析
雷暴及其导致的雷击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极大。雷暴常伴有暴雨、大风、冰雹,故往往发生综合灾害。天津年平均雷暴日为28天左右,最多的年份43天,最少的年份15天。雷暴、雷击多出现在阵雨等对流激烈的天气中,因而夏季最多。天津地区3~11月都可能发生雷暴,5~9月多发,占全年的89%,其中7月份出现的最多。雷暴的日变化不很明显,全天任何时候都出现过,午后发生雷暴次数多一些,其中尤以13时最多。天津地区的初雷暴日一般在4月份,也有发生在更早的记录。终雷暴一般在10月份,最迟达11月份。
双桥河车辆段及全线铺轨工程(包括正线轨道、辅助线轨道、出入段线轨道和双桥河车辆段场区轨道)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西侧150m,天津大道东北侧150m,场区范围多为耕地,场地开阔。本工程施工水泥搅拌桩约32万延米,钻孔桩约42万延米,工程量大,且主要集中在汛期施工,雷雨天气频繁,有可能发生雷击和触电事故。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5.4防雷章节中规定: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表1规定装防雷装置。表1中地区年均雷暴日(d)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2、当最高机械设备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能覆盖其他设备,且又最后退出于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3、确定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滚球法。
表1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平均雷暴日(d) 机械设备高度(m)
≤15 ≥50
>15,<40 ≥32
≥40,<90 ≥20
≥90及雷害特别严重地区 ≥12
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水泥搅拌桩机高度约为20米,钻孔灌注桩桩机高度约为6.5米,灰架高度约14米,天津市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28.2天。根据上表可得本工程施工机械不需要安装防雷装置,采取必要的防雷避雷措施即可有效的预防雷暴产生的灾害。
五、特殊情况下作业防雷安全分析
当雷暴来临时,现场如遇特殊情况(钻孔桩正在灌注混凝土)不能立即停止作业的,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规定按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钻孔灌注桩灰架呈锥形,打混凝土的过程中导管埋在地下,架体与导管采用钢丝绳连接,可以有效的将雷电导入大地,因此可以将其架体当成一套防雷装置。钻孔灌注桩桩机架体高度为 14米,按照滚球法,单支避雷针(按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当避雷针高度(h)小于或等于滚球半径(hr)时(图B.0.1-1),避雷针在被保护物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和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 h——避雷针高度(m);
hx——被保护物高度(m);
rx——在被保护物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m);
ro——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m);
hr——滚球半径(m)。
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中,对于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滚球半径分别确定为30m、45m、60m。对一般施工现场,在年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高耸建构筑物和高大建筑机械;或在年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高耸建构筑物和高大建筑机械,可参照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根据上面的公式,h=14m,hr=60m,钻孔桩施工过程中单个架体在地面上的保护范围为:
ro= = =23.1m
灌注混凝土过程中,施工人员一般在架体20米范围内,处于架体的保护范围,没有雷击的危险。
六、安全保障措施
(一)
培训及检查
1、对入场工人进行
对新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上岗作业。
2、利用班前
、安全技术培训、宣传画等形式开展防雷防触电宣传教育,对所有施工人员普及防雷防电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对雷电危害及安全防护意识,避免雷击及触电事故的发生。
3、开展触电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对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4、利用群安员、电工、安全员做好每日巡查,定期开展周检查和用电专项检查,特别是在天气预报有雷雨天气的情况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二)预防措施
1、及时观看天气信息,在有雷雨预警的时候积极做好防雷雨准备。遇到雷暴时应立即切断施工用电,停止现场所有一切施工作业(不能开钻、不能吊装等),并组织作业人员躲避到安全地点。
2、在施工现场的建筑物上装设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接闪器,特别是现在的施工用房多为金属活动板房,避雷装置的设置更为重要。
3、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4、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等主要物件,应就近接至防止雷击接地装置或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上,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5、现场施工机械(塔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设置接地,并不少于1处。
6、雷阵雨过后,应立即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临时设施等进行检查。
7、雷暴时,雷云直接对人体放电,雷电流流入地下产生的对地电压以及二次放电都可能对人造成电击,因此,应注意必要的人身安全要求。
8、雷暴时,应尽量离开地面隆起的地方,应尽量避开铁丝网、钢筋笼、金属铁丝晾衣绳和独立竖立的建筑物,还应尽量离开没有防雷保护的临时小建筑物,还不能在树下停留或躲雨。
8、雷暴时,在户内还应注意雷电侵入波的危险,应离开照明线(包括动力线)、电话线、电视电源线、电视天线以及与其相连的各种导体,以防止这些线路和导体对人体的二次放电。
10、雷暴时人体应离开距线路、导体、墙角、墙壁1m以内的场合,防止对人体的二次放电伤害。
11、雷暴时还应注意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入室内造成危害。
12、雷暴时靠拉闸断电对雷击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护了设备,但是,还会对人体二次放电伤害。雷暴变化无常,错综复杂无规律性,平常要加强员工雷击的知识学习,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万无一失。
13、如在野外,应立即寻找蔽护所,以装有避雷针的、钢架的或钢盘混凝土建筑物,作为避雷场所,具有完整金属车厢的车辆也可以利用。
14、没有掩蔽所时,千万不要靠近空旷地带或山顶上的孤树,这里最易受到雷击。尽量避开电线、旗杆的周围和干草堆、帐篷等无避雷设备的高大物体附近,不要靠近铁轨、长金属栏杆和其他庞大的金属物体,山顶、制高点等场所也不能停留。
15、雷电期间,不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不要靠近避雷设备的任何部分。
16、如找不到合适的避雷场所时,应采用尽量降低重心和减少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蹲下,双脚并拢,手放膝上,身向前屈,千万不要躺在地上、壕沟或土坑里,如能披上雨衣,防雷效果就更好。在野外的人群,无论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都应拉开几米的距离,不要挤在一起。
七、应急处置措施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雷电袭击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2、如果当个人感觉到身体有电荷时,如头发竖起,或者皮肤有显著颤动感时,要明白自己可能就要受到电击,应立刻倒在地上,等雷电过后,呼叫别人救护。
3、处理雷电击伤时,应注意有伤者无其他损伤。 如雷击后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4、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5、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6、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危重,这时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疗;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7、若发现其心跳呼吸已经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复苏措施(少数已证实被电死者除外),积极进行现场抢救。千万不可因急着运送去医院而不作抢救,否则会贻误病机而致病死亡。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诊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8、抢救过程中还要注意给病人保温。若有狂躁不安、痉挛抽搐等精神神志症状时,还要为其作头部冷敷。对电灼伤的局部,在急救条件下,只需保持干燥或包扎即可。
9、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