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集体宿舍),占地面积为9641m2,总建筑面积为48450m2,建筑类别为高层民用建筑。
本工程地下三层,建筑面积为10500m?。地下一层西侧为铁路直径线附属用房,东侧为本工程设备机房;地下二、三层为地下车库,其中东侧部分为五级战时二等、一等人员掩蔽所。本工程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地上分为1#楼、2#楼和裙房共三部分,地上总建筑面积37950 m2。其中1#楼地上19层,为行车乘务楼,建筑面积23778m2,3层以上为标准层,层高3.8m,建筑高度77.45m;2#楼地上15层,为铁路职工集体宿舍,建筑面积14172m2,3层以上为标准层,层高3.6m,建筑高度59.55m;地上一至三层的裙房为铁路职工附属用房,层高分别为5.1m、4.8m、4.8m,总高度14.7m。
目前已完成混凝土结构验收,装修阶段主要工程有砌筑工程,屋面工程、墙面工程、地面工程、顶棚工程、涂料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及幕墙工程。其中设备机房、库房、办公室、休息室、服务间、职工餐厅、楼梯间、内部走廊、消防控制室等处进行墙面、地面、顶棚装修,其他房间均为二次精装设计。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建筑工程预防高空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5、建筑施工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
6、施工图纸。
7、《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8、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
三、工程施工特点
1、施工楼层南侧为京九铁路,距离京九线约15.34米,本工程1#楼地上19层,建筑高度77.45m;2#楼地上15层,建筑高度59.55m;裙房地上3层建筑高度14.7m。后期二次结构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外幕墙施工)存在高空落物、漂浮物等安全隐患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
2、为了控制和避免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确保邻近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施工方案。
四、安全防护措施
(一)一般防护措施
1、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按与各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和划定的界限施工,严禁私自扩大施工范围。
2、严格执行铁道部《铁道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前,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教育、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知识学习和
,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对学习者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劳务队进场后与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文明施工协议、消防保卫协议等并划分责任区,确保工程安全生产。目前本工程已经进入二次结构施工阶段,随着施工进展,工人陆续进场,加强对入场工人的
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按要求上报监理审批后,持证上岗。
4、工人宿舍、食堂等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记录。
5、施工电梯安装完成后经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并经第三方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各楼层电梯平台处设置常闭型防护门,并在施工电梯入口处搭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设置双层防砸棚。
6、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每栋楼配备一名安全员,并要求劳务队配备安全员,每日对施工楼层进行安全检查,全面监控,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7、二次结构施工期间为防止高空落物,在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进行盯控,碎块及易漂浮物及时清理干净。在每天收工后由项目部人员及作业队管理人员对作业面再次进行检查,确保无漂浮物。
8、现场电气焊(防水)施工时严格按照动火审批程序,动火人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动火证、按操作规程作业。动火前:清楚作业面5米内易燃可燃物品等材料;配备相关灭火器材(水、砂、灭火器等)并设置看火人;高处及临边作业配备接火盆等容器;不可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明火;恶劣天气或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停止一切室外明火作业;动火作业完成后,动火人及看火人对施工现场检查,确认无危害后,方可离开。
9、幕墙施工作业前,项目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然后报监理、指挥部进行审核,审批后按方案进行施工。幕墙施工时,为加强吊篮的安全管控,项目部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盯控,并要求分包队伍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管理,每天上吊篮前必须对屋面挑梁、压重、钢丝绳、安全绳、电缆线进行详细的检查,吊篮上的木方、杂物或渣土及时清理干净,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码放平稳,防止坠落,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料。上下吊篮:每班工作完毕,将吊篮降至最低点上下吊篮,并把吊篮安全绳固定牢固。严禁从楼层进出,使用中吊篮晃动,对吊篮进行临时加固,大风天气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