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说明书《QTZ250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2、GB 5144-20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宇国际大厦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中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通州建筑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概况
三、安全协议及安全交底
1、塔吊进场前所有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禁代签。租用单位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吊出租单位或安装单位须与设备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塔吊使用前,需对可能造成交叉作业的塔吊双方的塔吊操作工、信号工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中明确塔吊与塔吊间避让原则及措施。
3、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承运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均须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
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及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单位和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1、 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协调小组,制定安全措施,由机管员、安全员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与管理监督,并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项目经理: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群塔作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生产经理: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发生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负责与塔吊租赁公司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安全总监: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管辖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生产任务特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的检查,参加安装和拆除旁站监督,负责启动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协调: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负责对各塔塔司进行交底,在立塔、生产、拆塔过程中起协调作用。
2、塔吊运行前,召开各塔机长、信号工进行入场教育和联合交底,介绍工地具体情况,宣讲多塔作业安全措施,并分别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塔吊司机及信号工需持证上岗。
3、在日常施工中,生产部门、安全部门予以检查监督,发现违规作业的塔吊,要立即停止作业,对塔司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确保安全运行。
4、项目部必须明确塔机作业组织协调负责人,负责对塔机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5、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名单(见表)
职务 | 姓名 | 备注 |
项目经理 | 邓跃干 | 15850183234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陈 峰 | 18626282005 |
施工现场负责人 | 马栋明 | 13962160178 |
安全总监 | 张宝祥 | 13451470548 |
施工员 | 鞠桂元 | 15250421607 |
质检员 | 李 瞳 | 18262431353 |
资料员 | 王 千 | 13862629872 |
项目部协调 | 王华应 | 13862114388 |
4.2塔机安全管理:
1、首次立塔高度必须按顶升控制高度的要求,一次顶升未到位的塔吊不得进行吊装作业。二次顶升时要保持塔间高差,由高塔开始顶升,顺序进行,由工程部设专人监护。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2、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正常安全,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观测措施。
3、各塔要按塔吊的说明书规定与建筑物附着,附着杆长度及与建筑物的连接由各塔吊专业安装单位另行设计。
4、按照塔吊布置,塔吊大臂回转区域覆盖钢筋加工区,为安全起见制定如下措施:
(1)、在钢筋加工区上部搭设双层防坠棚,并做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利于塔司识别;
(2)、对塔司及信号工进行安全交底,禁止塔吊负载时在钢筋加工区上空回转;
(3)、必要时对塔吊大臂、小车进行限位;
(4)、做好塔吊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禁止塔吊带病作业。
5、塔吊使用前必须执行两级验收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经项目部安全、工程部门验收后,报公司设备、安全部门复查,逐级签字,责任到人,所有资料按照要求存档备查。
6、塔吊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并形成书面的安全检查记录,严禁塔吊及其附件带“病”作业。停机时塔式起重机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7、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8、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规则。若因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发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因为双方或多方原因发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总包部与双方或多方共同协商解决,纠其原因、查明责任,按各方责任大小进行不同的经济赔偿。
9、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监视,严禁强行作业。
10、项目部塔机协调负责人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明确各塔机的主要工作区域。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起重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处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时,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塔司要将吊钩起升到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4.3塔机相关人员安全管理:
1、建立强有力的协调小组,各施工队对塔吊使用及顶升指令必须绝对服从,做到令行禁止。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为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当面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当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建立指挥上岗制度,塔吊设专职司机,轮流上岗,严禁疲劳作业,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特殊行业上岗证,所有塔吊指挥人员必须提前进行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塔吊无命令野蛮作业。
4、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
5、必须对塔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用对讲机代替口哨指挥,用不同频率区别信号,信号工、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6、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7、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地方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并经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和应知应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塔吊基础底标高要低于或等于建筑物基础底标高;隐蔽工程(钎探、钢筋验收)资料齐全;采取C40砼,砼强度达到强度的70%以上方可安装塔吊。
2、部件、附件、联结件安装齐全,位置正确;螺栓拧紧力矩达到技术要求,开口销完全撬开;结构无变形、开焊、疲劳裂纹;压重、配重重量、位置达到说明书要求。
3、绳、轮、钩系统。钢丝绳在卷筒上面缠绕正确、润滑良好;钢丝绳规格正确、无断丝和磨损;钢丝绳固定和编插符合国家标准;各部位滑轮转动灵活、可靠,无卡塞现象;吊钩磨损达到标准的允许范围、保险装置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