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挖掘机顺纵线向由开挖区域一侧开挖至①处,在开始开挖一侧修一条宽4m车道,压实后满足车辆通行要求。技术人员现场旁站并及时测量开挖深度以免超挖,机械开挖完成后技术人员3m×3m梅花布置基坑开挖底标高并检查开挖区域是否符合图纸要求,人工清基时技术员及时复测开挖底标高和开挖边线,开挖时边开挖边修坡。每段开挖时当开挖长度不超过20m在开挖区域顺坡方向根部位置(及开挖区域最低点)靠运输方便一侧机械开挖1m×1m×1m集水井,集水井开挖至管道垫层外侧500mm区域,深度比垫层底标高底1m。当开挖长度超过20m时每隔15-20m布置一口集水井。开挖完毕后申请监理及业主验收并做好开挖区域竣工图。
河道改道至管沟上边线至少8m处,河道改道宽度须大于4m,以满足雨季流水量。
挡土埝、安全措施:为防止管道施工期间有雨,在基坑上口沿基坑边外1m设立挡土埝, 挡土埝宽400mm高300mm。沿挡土埝外侧搭设标准安全围栏并挂警示标志。
4.2.2垫层施工
按开挖图要求铺设300厚中细砂垫层,虚铺400厚左右整平用压路机压实至管道底设计标高,压实系数》0.95,待管道铺设完成后补加中细砂垫层贴角。
4.2.3沟槽回填土
沟槽回填分两次进行。首先在管道安装后试压前先用砂土回填管身两侧及管顶以上500mm以内,其管道接口500mm处附近不回填,以便水压试验时观察,试压合格后再进行其余部分回填。管道两侧采用中细砂回填人工夯实,每层回填厚度150mm,做到夯夯相接且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5。管道以上500mm以内采用砂土回填人工夯实,每层回填厚度200mm,做到夯夯相接且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85。管内充满水的情况下回填,夯实系数大于0.95。管道以上500mm以内采用砂土回填机械夯实,每层回填厚度300mm且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当回填至地面时注意相应位置地坪标高,尽量回填至地坪建筑换填以下以便后续工程施工。路面范围内井室周围400mm范围内采用砂回填且回填于管道同时进行。
4.2.4边坡塌方预防措施
依据现场的土质,经过不同土层时,其边坡成折线形,上部易发生坍塌的土质做成上缓下陡形式。在开挖的同时必须做好沟槽排水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排水,避免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造成塌方。边坡顶部严禁堆积弃土,如必要时可堆放少量弃土,堆土距离边坡不得小于5米,以保证边坡稳定。在基坑周围设置围堰,防止雨水进入基坑。
5、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和质量通病预防
5.1质量目标
根据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和专业分项目标,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
5.2 质量控制及质量通病预防
项次 | 质量事故预想 | 预防措施 |
控制轴线、标高 | |
1 |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挖运土时撞碰 | 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
2 | 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 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土方开挖 | |
1 | 沟槽超挖 | 开挖沟槽不得超过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
2 | 沟槽未保护 | 沟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管道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沟槽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安装管道时再挖。 |
3 | 施工机械下沉: |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正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
4 |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 沟槽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 |
土方回填 | |
1 | 泥浆无法夯实 | 及时排水,严禁带水回填 |
2 | 管道移位 | 管道两侧必须对称回填 |
序号 | 控制点 | 检验单位 |
班组 | 工程部 | 质量部 | 监理 | 控制点 |
1 | 场地平整、放线 | ★ | ★ | ★ | ★ | H |
1.1 | 土方开挖 | ★ | ★ | ★ | ★ | S |
1.2 | 验槽、验桩 | ★ | ★ | ★ | ★ | H |
1.3 | 垫层施工 | ★ | ★ | ★ | ★ | W |
R:记录确认点 W:见证点 H:停工待检点 S:连续监视监护
5.4质量保证措施
5.4.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土时不得撞碰。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5.4.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5.4.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5.4.4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槽)或管沟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5.4.5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
5.4.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认真做到“三不伤害”。
6.2 建立以项目部及管理组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现场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
,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
6.3 夜间施工照明充足,局部照明采用低压行灯,施工区域照明采用探照灯。
6.4施工人员上下基坑应走步道,严禁踩踏边坡上下。
6.5施工中用电由供电队负责,电缆铺设穿过重要部位时要悬挂标示牌;施工中用电源箱要分级控制。
6.6所有参加该项目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做到心中有数,目的明确,各负其责,并履行双签字手续。并坚持站班会制度。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作业。施工时注意交叉作业,认真观察施工环境的地况,防意外跌伤、碰伤。
6.7基坑边5m范围内严禁行车推土。基坑边1m范围内严禁放置施工用具,基坑开挖完后四周搭设安全围栏并做警示标志。
6.8施工时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区域,严禁无操作证人员驾驶相应施工机械,人工清土时施工人员距基坑边至少1m以防塌方。
6.9机动车辆管理在应有专人进行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在使用前,应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车辆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疲劳驾驶。
6.10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保证施工人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不搞疲劳作业。
6.11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需进行清理,每天安排专人打扫运输车辆遗漏垃圾。
7、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
7.1 编制作业项目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一览表。
7.2 编制《各类重大风险因素及风险控制计划清单》。
7.4重大危害因素清单
序号 | 危险点描述 | 控制对策 |
1 | 场地和环境 | |
| 基坑高差处坠落物; 边坡塌方;夜间施工照明不足,人员摔跌。 | 基坑高差处设栏杆围护; 不抬过重物品,行走小心; 施工人员每次安排夜间施工之前检查夜间照明是否符合要求。. |
2 | 作业和人员 | |
| 人员工作间距太近,相互被铁锹洋镐等工具伤害;高空坠落;滑坡、塌方;物体打击;火灾;安全防护设施、架子不符合安全规定;翻车。 | 对现场人员加强教育;派专人抽水,人员工作时散开适当间距;高空作业作好防护措施,戴好安全帽,避免交叉作业;加强消防意识,严格遵照动火规程作业。司机持证上岗,并经常进行教育,加强安全意识。 |
3 | 使用工机具 | |
| 操作人员不安操作规程和机械的使用说明而盲目操作;无漏电保护器;无防护面罩;机械伤人。 | 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操作人员严格遵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
8.1 突发机械伤人事件:如有突发小型电动机械伤人,现场医务室应立即对当事人现场进行
止血、包扎救治然后送往就近医院。同时向项目主管领导详细报告事情发生的经过。
8.1 突发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联系医院将伤者用救护车送往就近医院并保护事故现场、控制肇事者逃逸,立即电话通知项目主管领导并详细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
8.3 触电伤人事件:如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医务室立即对触电者实施现场
急救(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然后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同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并立即
报告项目主管领导。
8.4 发生塌方事故后,应立即离开危险区域,待边坡稳定后再行处理;如有人员被埋,采用
人工挖出,并及时送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