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扩建项目-综合动力站房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临枫树五路,北临珠山湖大道。
占地面积:4761.15m(含水池)总建筑面积:5110m
建筑层数:主体为单层建筑,辅房局部为二层建筑。
建筑高度:主体10.550m,局部二层辅房建筑高度:9.220m建筑室外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结构类型:主体结构形式为门式钢架结构,贴建辅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基础类型分独立基础为预应力管桩承台基础,承台分单桩、两桩、三桩承台,承台顶标高均为-0.500,基坑开挖最大深度底标高为-3.6m,自然地面标为-0.30,承台相关尺寸数据见下表:
类型 |
承台尺寸(mm) |
底标高 |
备注 |
||
长 |
宽 |
高 |
|||
CT1 |
800 |
800 |
900 |
-1.4 |
单桩承台 |
CT2-1 |
2400 |
900 |
1600 |
-1.4 |
双桩承台 |
CT2-1A |
2400 |
1350 |
900 |
-1.4 |
双桩承台 |
CT2-2 |
2400 |
900 |
900 |
-1.4 |
双桩承台 |
CT2-3 |
2400 |
1100 |
900 |
-1.4 |
双桩承台 |
CT2-4 |
2400 |
900 |
900 |
-3.6 |
双桩承台 |
CT2-5 |
2400 |
1100 |
900 |
-2.7 |
双桩承台 |
CT3-1 |
2520 |
2300 |
900 |
-1.4 |
三桩承台 |
CT3-2 |
2520 |
2300 |
900 |
-1.4 |
三桩承台 |
CT3-3 |
2520 |
2300 |
900 |
-3.6 |
三桩承台 |
CT3-4 |
2520 |
2300 |
900 |
-2.4 |
三桩承台 |
CT3-5 |
2520 |
2300 |
900 |
-1.4 |
三桩承台 |
CT3-6 |
2520 |
2300 |
900 |
-1.4 |
三桩承台 |
CT3-7 |
2520 |
2300 |
900 |
-1.4 |
三桩承台 |
CT4-1 |
2400 |
2400 |
900 |
-1.4 |
四桩承台 |
独立基础承台参数表:
基础梁参数表:
本工程土方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开挖。基坑边距基础梁和承台基础为0.4m,土方机械开挖过程中,机械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以上300mm,再人工清理至基底设计标高,施工中应注意预制桩的保护,禁止在桩头以上100厚范围内进行机械挖土,在施工过程中同时对桩顶标高及平面轴线位置进行复测,保证在其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基础开挖后请业主及监理单位到场一起进行验收,办完各验收资料并经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复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土方开挖质量。
承台土方开挖按照下表中的放坡系数和放坡宽度进行逐层开挖,土方开挖深度至垫层底。
独立基础承台放坡表
承台 类型 |
承台底标高 |
基坑深度 /m |
放坡 坡度 |
放坡宽度/m |
坡脚边线距承台结构边线距离(mm) |
J-1~5 |
-3.2 |
3 |
1:0.75 |
2.2 |
1000 |
-3.3 |
3.1 |
1:0.75 |
2.3 |
1000 |
|
-3.4 |
3.2 |
1:0.75 |
2.4 |
1000 |
|
-3.5 |
3.3 |
1:0.75 |
2.5 |
1000 |
桩基承台放坡表
承台 类型 |
承台底标高 |
基坑深度 /m |
放坡 坡度 |
放坡宽度/m |
坡脚边线距承台结构边线距离(mm) |
1桩台 |
-1.4 |
1.1 |
1:0.5 |
0.55 |
800 |
2桩台 |
-1.4 |
1.1 |
1:0.5 |
0.55 |
800 |
-2.7 |
2.4 |
1:0.75 |
1.8 |
||
-3.6 |
3.1 |
2.3 |
|||
3桩台 |
-1.4 |
1.1 |
1:0.5 |
0.55 |
800 |
-2.4 |
2.1 |
1:0.75 |
1.5 |
||
-3.6 |
3.1 |
1:0.75 |
2.3 |
||
4桩台 |
-1.4 |
1.1 |
1:0.5 |
0.55 |
800 |
2.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土方开挖的紧前工序即定位放线测量的工作必须完成并由监理方审核验收后方可进行。
了解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情况不明,不得开挖。
土方开挖前清除开挖区内的全部堆积物。计算开挖深度,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坡比计算。
3.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土方开挖的紧前工序即定位放线测量的工作必须完成并由监理方审核验收后方可进行。
了解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情况不明,不得开挖。
土方开挖前清除开挖区内的全部堆积物。计算开挖深度,并根据规范要求进行坡比计算。
3.2开挖操作
本工程部分单体的承重为管桩基础承重,在开挖过程中应根据桩基施工单位交接过来的桩顶标高、桩位等资料密切控制挖土深度,不得破坏桩头。
基坑开挖后,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内时,为保证土方施工安全,需将留土全部清除,进行局部大开挖处理。如相邻基础间的留土宽度在1米以上,则保留余土。
开挖时应根据开挖深度的计算结果进行基坑边坡处理。如再有塌方、滑坡现象,我方将采用打木桩模板支护。
3.3排水
开挖区表面现有大量积水,开挖前需要布置表面排水设施,并排放到建设单位指定的排水点。必要时需布置地下潜水的排水设施,并做到提前排水,以保证开挖顺利进行,不得因排水不畅影响开挖安全和延误工期。
在开挖区外部,应采取措施防止周边水进入开挖区,防止冲蚀边坡,以保证良好的施工场地。
土方开挖过程中需有专人进行挖机监护,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据管桩施工单位提供的桩顶标高,在开挖至标高以上300时,由人工清理余土。具体劳动力需求计划如下表:
表4.1 劳动力需求计划
序号 |
工种名称 |
需用人数 |
1 |
测量员 |
1 |
2 |
技术员 |
2 |
3 |
安全员 |
1 |
4 |
小工 |
10 |
本工程基础开挖采用220挖机进行开挖,挖机进场前,需向建立部门报送挖机合格证、检测证明以及操作人员操作证书、年检报告等相关资料。监理单位批复认可后方可进场作业。
开挖过程中,与施工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靠近挖机操作范围及基坑周围。在开挖基坑周围维护拟采用脚手架钢管搭设维护。基坑开挖前,相应的维护、警示标致必须到位。
6.1 质量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6.2 保证措施
土方开挖前需对挖机操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具体保证措施如下:
1)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开挖,至桩顶标高300部分以下采用人工开挖。
2)对没有打桩的基础,开挖时现场配备测量人员配合,按照测量人员以及现场施工人员要求进行开挖,机械开挖后,基底预留150—200厚采用人工开挖至设计标高,基底不得有扰动土及回填土层存在。
3)开挖土方过程中的挖机使用需有专人指挥,避免造成机械伤害,需做好基坑周围的防坠落维护及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坠落或坍塌事故。
4)开挖前测量人员放出开挖基准线,再进行开挖。
5)基坑周围工作面按500进行考虑。
7.1土方边坡处理
由于本工程场地土质均为松散回填方区域,据地质勘探报告,素填土平均厚度达到5米,其下部为粉质粘土,土质含水率较大,开挖后容易造成土方滑坡或者塌方,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本工程必须对基坑边坡进行较大的放坡处理。
7.2基坑维护及警示标志
在基坑周围采用脚手架做钢管制作临时围挡,围挡高度1.1米,围挡设置在基坑边缘具基坑0.5米的位置,除人员出入口外,为封闭状布置,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基坑开外的工作区域。在基坑开挖周围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人员及机械不得在施工便道意外的区域行走。
7.3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基坑底部的清槽人员在进行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并对现场安全负责。现场安全员监护职责如下:
7.4 环境保护措施
开挖后的土方堆积在基坑周围边缘,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土质分析,堆积高度不得大于2米,避免因为土方堆积高度过高而造成滑坡。土方如需外运,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必须进行清洗,避免在运送土方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运送土方车辆顶部须按照城镇土方运送车辆的要求进行封闭,避免造成扬尘及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