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为保证麻昭高速公路B2合同段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订洞口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2采用的标准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 JTJ 076-95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JTJ042—9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工程概况
麻柳湾至昭通公路起于麻柳湾,接水富至麻柳湾高速公路,止于昭通新民,接拟建的昭通至会泽高速公路,全长105.715公里。我公司所承揽范围位于B标段第二工区,里程桩号:左幅ZK24+083~ZK27+081,长度2.998km;右幅K24+108~K27+107,长度3.099km。承包总价4.5亿元。主体工程为桥梁及隧道,路基较少,施工难度极大。
3、安全
3.1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0.5‰、3‰以下。
3.2安全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派一名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项目部必须设立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隧道施工作业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
3.2.1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
(1)协助项目安全副经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修订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3)参与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4)组织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3.2.2安全员职责
(1)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积极协助有关领导组织生产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监督实施。
(2)督促作业人员合理使用劳保防护用品,做好防尘、防毒、防职业病工作。
3.3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3.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5)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7)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3.3.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3)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4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3.3.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3.3.6办公室和医务所,负责职工健康检查,指导防尘、防毒等卫生工作。
3.3.7公安派出所,负责交通、消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8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3.3.9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了解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动力,对有禁忌病的职工、有禁忌的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3.3.10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3.3.11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3.4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火工品管理制度: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发领,必须坚持“受检在前、审批在后,实物领用”的原则。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坚持“事前检查、事中控制、事后记录”的原则。爆炸物品的清退,必须坚持“有效控制、及时清退”的原则。
(2) 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 ,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爆破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4)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实行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给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6)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8)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项目部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4、技术方案
4.1施工组织方案
边坡及阳坡开挖时,在无坡面防护或超前支护措施、不恰当的施工、坡比较陡、地表水冲刷等情况下,洞口上部岩堆体易发生整体或局部失稳,洞口边坡开挖和浅埋段施工中常造成边坡失稳,危及隧道施工现场的整体稳定。
采用锚网喷对临时边坡进行防护,主洞洞口配合超前大管棚进洞。
4.2.监控量测
(1)量测的目的
现场监控量测是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掌握围岩在开挖过程中的动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必须进行现场监控量测,通过对量测数据的分析和判断,对围岩支护体系的稳定状态进行预测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以确保围岩结构的稳定。
(2)量测项目
根据隧道的地质条件,围岩特点,设计考虑进行如下项目的量测:拱顶下沉量测、围岩周边收敛量测、锚杆抗拨试验、围岩内部位移量测、地表沉降观测和掌子面地质支护状态观测,施工中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它量测项目,以满足施工需要。
(3)监控量测方法
隧道开挖支护时,及时埋入观测计或锚固件。拱顶下沉用精密水准仪悬挂钢卷尺进行量测,水平收敛用成都大地岩土工程技术开发公司研制的ZW-3型围岩收敛仪量测,锚杆抗拨试验用锚杆抗拨计,洞口浅埋段地表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洞内外观察由有经验的工程师用地质罗盘、钢尺、地质锤等工具。
(4)测点布置及量测频率
洞内拱顶下沉与水平收敛量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内,断面间距:II类衬砌地段平均为5m。量测频率依据开挖后的时间、测点距开挖面的距离以及设计要求进行。
(5)数据整理
在取得量测数据后,将同一断面的各种量测数据互相印证,以确认量测结果的可靠性:对位移等物理量随时间变化的时态曲线进行回归处理,监视时态曲线的变化规律,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围岩变形的空间分布规律,了解围岩的稳定性特征。
(6)信息反馈
用经验对量测情况进行信息反馈。通过对目测和位移量测结果的分析,对围岩稳定状态,施工方法和支护措施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判,将评判结果反馈到设计和施工中,确定二次社砌和仰拱施工时间,及时调整施工方法和支护设计参数。
5、风险策划和控制
工程开工前,对隧道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采取控制措施。
5.1危险源种类
隧道施工存在的危险源主要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涌水淹溺、突泥突水、坍塌、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5.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对隧道施工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识别。现有的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列为重要危险源,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判定为一般危险源。
5.3风险控制和管理
对评估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予以公示,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准确的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编制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6针对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施工是高风险作业,应抓好如下工作:在一般地质地段施工时,主要抓好开挖、出碴、支护、衬砌、辅助作业等环节的控制,每道工序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在不良地质地段,除按一般地质地段抓好各道工序的控制以外,重点做好方案的预控。
6.1一般地质地段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开挖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爆炸(炸药、雷管、高压风管爆管)、高压水管爆管、触电、钻孔台架倒塌、钻孔台架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
(二)控制要点
1、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械伤人: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
2、装药
(1)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3、起爆
(1)隧道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a、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b、相临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lOOm;
c、相临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二、出碴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危石、机械伤人、运输交通安全。
(二)控制要点
1、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2、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3、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4、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5、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6、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7、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8、设置安全标志。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9、洞内交通严禁超车。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10、保证车况良好。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11、严禁混装。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12、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严禁扒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13、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三)检查内容和记录格式
1、检查人:工班长和兼职安全员。
2、检查频率:每班必检。
3、检查内容
胡家湾子1号 隧道出碴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状态(简述) | 结果 | |
满足 | 不满足 | |||
1 | 是否有松动危石塌方征兆 |
|
|
|
2 | 是否有混装和超载现象 |
|
|
|
3 | 检查是否有瞎炮 |
|
|
|
4 | 是否有残留炸药、雷管 |
|
|
|
5 | 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
|
|
|
6 | 作业范围内是否有无关人员逗留 |
|
|
|
7 | 班前教育是否进行 |
|
|
|
8 | 安全标志是否明确 |
|
|
|
9 | 运输车辆车斗是否放下 |
|
|
|
班组名称: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支护
(一)危险源:塌方(塌坍、掉块、突泥、突水)、危石、设备触电、高压风管爆管、机械伤人、高处坠落、台架的稳定性、乙炔氧气的爆炸、电气焊引起的火灾、车辆安全。
(二)控制要点
1、支护前应检查确认掌子面、拱顶、边帮的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找顶清理危石时,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知的关人员及机械撤离。
2、作业时检查作业台架安放稳定,喷锚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四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网,配置登高扶梯,梯子要稳定地固定在平台上,不得晃动。
3、高压风、水、输料管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4、检查是否漏电,如电焊机、喷射机、等用电设备闸刀、线路、漏电保护器、接地要联接完好,电线无破损、无漏电。台架上的供电线路保证不漏电,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5、乙炔、氧气的使用、摆放距离和防护要满足国家的有关规定,防止爆炸。
6、台架上的小型工具要放入工具箱,防止坠落伤人。
7、运送材料的车辆严禁人料混装,严禁超宽、超载、超高、超速,装运残料要捆绑牢固。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出碴车输的有关规定。
8、如发现支护结构有起皮、开裂、掉块等现象,应立即对支护结构进行加固补强。
(三)检查内容和记录格式
1、检查人:工班长和兼职安全员。
2、检查频率:每班必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