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保护xx市xx沿线的生态、自然、社会和人民生活环境,防止因施工建设引发新的环境污染,切实改善项目影响区的生态环境,,为工程管理、项目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确保正常施工、组织有序、管理规范;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减少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噪声排放、固体废物管理等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编制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
(七)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八)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九)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十一)《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四、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总目标
环保目标: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最小程度的破坏和最强力度的恢复。
水保目标:预防和控制项目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并在工程顺利建设和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并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重建新的更好生态环境。
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1、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机构
成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专人专岗专职负责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管理制度的落实。(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见附图一)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单位职务 | 手 机 |
1 | 总指挥 | |||
2 | 副指挥 | |||
3 | 成 员 | |||
4 | 成 员 | |||
5 | 成 员 | |||
6 | 成 员 | |||
7 | 成 员 | |||
8 | 成 员 | |||
9 | 成 员 | |||
10 | 成 员 |
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
本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见附图二。
六、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对环境有影响的工作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制度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验收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作业班组等都应按本方案规定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任务。
3、 项目部环境保护部门,应协助监理及业主单位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监督检查施工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设施落实情况,参与本标段竣工验收;
(3)监督检查施工项目施工中、施工后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和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
(4)定期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性环保方案时,应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参与环境保护篇章的审查。
5、项目部环保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施工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并具备工程分析能力。
6、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地周围环境和工程特点,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同时提出环境影响评价费用概算。
7、环境保护措施在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由施工单位报环保监理工程师审批该环境保护措施。
9、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应根据所需工作量而定。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在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中列支。
10、项目部各部门、作业班组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时应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措施,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工程竣工后,应恢复由于施工受到破坏的环境。
11、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主管该项目的监理及业主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环境保护设施处理能力,试运转情况。没有执行“二同时”和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工项目,不得通过验收。
七、各部门环保职责
1、项目管理小组环保工作职责
(1)代表公司,履行对项目经理部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
(2)指导项目经理部的环保工作,在技术上进行指导,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3)负责审核项目经理部提交的环保施工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方案;
(4)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上级汇报。
2、项目经理环保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部的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
(2)主持项目经理部环保施工全面工作;
(3)指定专职的环保工程师和环保工作人员,并授予相应权限;
(4)负责审核环保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作方案,并保证其正常实施;
(5)负责审核环保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作检查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6)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和经济条件,在政策上和经济上对环保工作提供支持。
3、项目部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合同段环保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兼任本合同段环保工程师,负责制定环保工作方案、检查制度和奖惩办法;
(3)督促各施工组按批准的环保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4)坚持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制度,负责奖惩办法的执行;
(5)负责对各工区和各施工队进行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6)加强自身学习并负责对环保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4、环保部门环保工作职责
(1)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方案的制定,并根据现场情况编制相应的环保措施、计划,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积极深入现场检查环保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抓典型,总结经验,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做得差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作业,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罚。
(3)认真做好不同施工季节的环保工作,积极与各级部门取得联系,做到不污染空气,不污染水源,不超标噪声扰民。
(4)健全环保内业台帐,定期进行环保工作分析,每月有工作小结,有下月工作计划。
(5)出现问题必须采取可行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报告。
(6) 努力学习有关环保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7) 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5、各作业组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环保负责人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本作业组环保施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项目经理部总体方案,结合本工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工区实施细则并负责督促落实;
(3)加强自身学习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6、项目总工环保工作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和环保施工负责人,做好本项目的环保施工管理工作;
(2)在编制和审核总体施组和分项方案时,充分考虑环保因素,在技术和方案上为环保把关并提供支持;
(3) 参与环保方案、工作制度和奖惩办法的制定和审核工作;
(4)参与环保工作检查和评比工作;
(5) 参与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
7、项目部其他职能部门环保工作职责
(1)积极响应和配合项目经理部的环保政策、方案和工作制度;
(2) 学习环保知识,为环保施工献计献策;
(3) 参与环保方案、工作制度和奖惩办法的制定和审核工作;
(4)参与环保工作检查和评比工作;
(5) 参与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
(6) 结合本部门特点,做好本部门环保工作。
八、环保工作制度
为确保本项目环保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建立以下各项环保工作制度:
1、 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坚持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2)项目经理部坚持向全社会进行环保宣传,工点设置环保责任牌,公布举报电话;
(3)安排环保工程师和环保施工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各施工队进场后,即对其进行环保要求交底和培训工作;
(5)各工序开工前,组织对施工人员的环保交底和培训。
2、 工作记录制度
(1)指挥部文件、总监办文件、高驻办文件、环保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文件;
(2)会议记录、环境监理指令及回复。
3 、环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1)项目经理部设立环保专项基金,用于环保施工措施的实施或者生态环境的恢复;
(2)环保专项基金按合同总额的5‰控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专项资金的使用,先由各作业组负责人提出,经环保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最后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4)环保资金使用,计入施工成本;
(5)环保基金使用超支部分,由各作业组自行承担;
(6)项目部对环保施工工作不力、造成环境破坏严重的单位进行处罚,罚金进入环保基金列支;
(7)环保基金节余部分,用于奖励环保施工先进单位和个人。
4、 工作例会和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例会;
(2)每月进行一次环保施工检查;
(3)项目部环保施工领导小组每季进行一次环保施工检查;
(4)公司宜巴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环保施工检查。
九、主要环境污染及破坏因素
1、施工中废气(如爆破、汽车尾气)及扬尘所产生空气污染;
2、水体排放对水质和土地产生污染(如水土流失);
3、噪音排放影响人体身心健康;
4、固体废物对水质、土地和环境产生污染;
5、施工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如珍惜树种、植被、野生动物);
6、人文景观破坏(如古墓、古建筑、旅游风景区)。
十、环保专项实施方案
1、施工便道
便道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下列环保措施执行:
(1)首先选择施工便道具体走向,尽量避免大挖大填,便道要少占耕地、少砍伐树木。
(2)所有新修和改建的便道必须设计边沟排水设施并设置错车台,水流排向附近自然沟道。排水沟与施工便道同步施工。
(3)在大挖方或大填方地段,如边坡较高且地质情况较差,必须砌筑路堑或路堤挡土墙,防止边坡塌方而破坏山体及植被。并在边坡一定的位置做好截水沟。
(4)在临时用地之外未经批准不得破坏树木、耕地、水渠等。
(5)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车辆不得在设计便道外天然草地上随意行驶,避免对地表植被的无序破坏。
(6)便道通车路段应加强日常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槽路拱适度、不积水;泥泞路段应及时换填材料或采取其他根治措施。
(7)便道施工区域附件有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时,大风及晴朗天气,应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粉状材料如石灰、水泥等运输过程中应袋装或灌装,禁止散装运输。在便道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并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此外严禁夜间施工。对于便道施工中需要架设施工便桥或跨越水体的,严禁向水体抛洒垃圾,避免水体污染。
(8)加强对便道边坡的防护,确保边坡稳定,减轻施工便道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便道边坡种草防护。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根据先期设计的恢复利用计划进行处置。
2、临时用房
项目部驻地临时用房位于,租用当地土地约350平米,用水、用电、卫生间、厨房、浴室、房屋为活动板房,作为项目部办公和住宿使用。
临时用房过程中严格按照下列环保措施执行:
(1)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生活房屋周围要进行适当绿化,垃圾集中处理、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减少蚊蝇滋生,控制传染性疾病;
(2)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房屋及生活区按排专人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卫生,所有垃圾必须倒到指定垃圾集中处理站;因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可增垃圾桶,并在竣工后及时拆除或清理;
(3)不得向排污沟外排放生活污水。排污沟定期清理;或请当地农民清理积肥和饭菜渣等垃圾;
(4)控制白色垃圾污染;
3、搅拌站
(1)合理利用周边资源,用于拌合站及预制场建设,尽量减少新征临时用地导致的植被破坏。
(2)在拌合站及预制场周边设置1.2*2m的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沉沙池或布设临时沉淀池,使雨水在池中减缓下沉,出口处设土工布围栏拦截泥沙。
(3)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工程中的有效运行;不得将施工废弃物,油渍、污水任意排放、倾倒污染地表水。在施工便道两侧采取防护措施,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
(4)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现场整齐干净,清理掉所有多余的材料、设备和垃圾、拆除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每台施工机械和汽车均安装消音器以减少噪声污染。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
(5)对于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水稳拌合站合、 沥青拌和站、施工车辆、机械运行和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污染,保护人民健康。
(6)拌合设备有较好的密封,设防尘设备,施工区域内施工便道的洒水降尘;施工通道、拌合站经常进行洒水降尘。
(7)砂石料场应及时洒水;沙石装卸时应尽量降低落差。施工人员配备防尘面具,以保护个人健康。
(8)为减小扬尘对大气的污染,拌和站搅拌时,采用罐装水泥,防止雨水冲刷,而形成水泥浆倒处流失,而影响周边环境。
(9)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地必须做好拦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而造成砂石粉未被雨水冲走,影响植被生长。
(10)每次搅拌完成后,冲洗拌和机的废水必须引到指定的位置,不能任其流散。
(11)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排水系统被堵塞的要及时清理,防止雨水漫延而冲刷土体边坡,造成水土流失。
(12)工程结束后应将临时用地建筑和设施及时拆除,清理对压实土地翻松、平整;对占用农田(水田、旱地)进行复耕,恢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13)临时用地施工后的场地废渣要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应无大于30cm的明显的低洼或高地,废渣如果埋入地下,埋深应大于60cm(设计的草地区域),并用水泥墩等做永久、明显的标记和简要说明。
十一、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活场地环境保护 :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减少临建设施的布置;具体布置分区明确,便于文明施工布置;在施工摊铺现场设置垃圾箱,专人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饭盒、饮料瓶等生活垃圾。
(2)周边环境保护措施: 一般措施:重视环保工作;加强环保教育;贯彻环保法规;强化环保管理;美化施工场地;消除施工污染。施工中及时、经常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村民沟通、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作好环境保护工作。
(3)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护措施 :选择低污染电动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
制系统;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水泥罐车散装运输;汽油等易挥发品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配备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应集中堆放或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5)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采用各种方式宣传《森林法》等,使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珍贵物种,以便在遇到时能主动加以保护。施工便道、施工工棚及作业场地的设置要尽量维护自然面貌,占用荒地亦应减少开挖,以保护植被。
2、水土保持措施
(1)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
(3)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或其它方法处理后方可排放,以此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围环境。
(4)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5)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6)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7)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和数量弃渣,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若需改变位置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审查同意,重新设计,按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及早施作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