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消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依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立足自救”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咸阳市阳光一村II期工程1#、33#、30#楼、裙楼及地下车库;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咸阳市渭阳西路与西环路什字西北侧;
建设单位:咸阳市房产管理局实业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工期:870天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8809.07㎡,其中各栋楼及地下车库面积分别为:
1#楼建筑面积为25632.27㎡,剪力墙结构,主楼地上33层,地下2层,本工程±0.000=395.900
30#楼建筑面积为20469.47㎡,剪力墙结构,主楼地上33层,地下2层,本工程±0.000=396.250
33#楼建筑面积为13883.63㎡,剪力墙结构,主楼地上26层,地下室2层,本工程±0.000= 395.900
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849.60㎡,本工程±0.000=395.900
裙楼总建筑面积为:4974.1㎡。
二、消防部署
1、组织管理:
1.1、本项目工程开工时,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做好项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保障:
1.2、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照管理制度要求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
1.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落实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采取消防工作考评及奖惩办法:
1.4、依照相关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平面布置图等,进行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并做好通水、通电试验,检查通水效果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1.5、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按期进行消防 和培训,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1.6、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7、建立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台账及验收记录。
1.8、经常性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含安全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做出整改通知单,实行“三定一落实”的措施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进行整改,并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现场策划
2.1、本项目工程位于咸阳市渭阳西路与北环路十字西北侧,项目工程平面形状为矩形形,周边已有建筑物,场地狭小。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在施工现场临建设置两个出入口,场内有一条6米宽的消防通道,供消防车行走。
2.2、生活区及仓库区:设置“1211”干粉灭火器10台。
2.3、应急疏散设施:生产区疏散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裙楼及底层设置一条应急疏散通道并应有明显的安全通道标识,一旦发生险情,可依照安全警示标识指示牌方向疏散。
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为了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把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源主要划分为三大块: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
1、生产区
1.1、楼层中电焊机使用时,梁板、柱子墙钢筋焊接及电渣压力焊所造成的焊花和落渣。
1.2、外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和施工楼层中的模板。
1.3、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
1.4、钢筋加工区域的加工和对焊。
1.5、配电房内的总配电箱及电缆;
1.6、模板堆场及作业区圆盘锯台及余料堆场。
1.7、作业人员违章使用明火和吸烟等。
1.8、施工过程中临时拉设的电源线、电动工具、夜间照明等器材。
2、生活区:食堂的煤气灶使用及照明。
3、仓库区:
3.1、易燃物品及各种润滑油、油漆等的堆放。
3.2易爆物品及氧气和乙炔的堆放
3.3、电线、电缆工具及材料的堆放。
四、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一)生产区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公共现场夜间要有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夜间值班巡逻。
4)、施工现场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建筑物,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物质。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使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应敷设连接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9)、施工现场用电,严格加强用电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溶化物品。
2、主体结构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
2.1、外排架的安全网必须符合阻燃要求,不准使用可燃的安全网。
2.2、脚手架的通道畅通,搭设不少于2处与外界相通的通道口。
2.3、焊接时要加强火源管理,特别在高层使用时,在焊接处设立隔板,并有监护人进行管理,焊工要携带干粉灭火器,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掉落处要及时消灭火花。高层建筑在大雾和六级风应停止焊接作业。
2.4、电焊线接头要紧固,焊接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易燃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电缆应按规定架设。
2.5、楼层建筑物应设立专门防火警示标志,在各层通道口放置干粉灭火器,楼层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3、装修施工时防火技术措施:
3.1、易燃物较多,对所有用电气电缆要加强管理,预防起火。
3.2、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进行焊接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完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3.3、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3.4、涂喷漆作业时,浸有油漆稀释剂的抹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消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4、木工作业场堆放措施:
4.1、木工作业区域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
4.2、木料(模板)堆放场地严禁吸烟、动明火。
4.3、木料(模板)堆放场地、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4.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材等清除干净;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4.6、木料(模板)堆放场地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焊、割施工作业防火技术措施
5.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5.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5.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5.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法,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5.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5.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处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5.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5.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5.11、施工现场中焊割作业需要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12、焊割作业机棚要有专人管理,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
5.13、施工现场要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取得动火手续才能进行动火作业,并有专人跟踪管理、监护。
5.14、施焊时施焊人员要自带一个手提式灭火器,在发现有燃烧火苗时,及时将其扑灭,防止蔓延造成火灾问题。
5.15、施焊时要将施焊下方的模板及外架周边等用水淋湿,或在其下方放一块铁皮或湿麻包将焊花接住,并及时用水将其淋灭,防止火花四溅造成隐患。
5.16、每次动火作业完成后,都要用水将其周围淋湿,并仔细检查有无火苗,及时将其消灭,在确保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去。
6、施工现场电气设施防火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严禁在外脚手架上加设电线钨灯,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0.8-1.0米,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GB50194-93第7.0.9条),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3)、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乱装电气设备(包括灯具、插座)
4)、配电房必须配备足够的有绝缘功能的灭火器材和砂箱,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方便易取的地方。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失效应立即更换。
5)、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明火电炉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热设备,不得使用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6)、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
①电线必须与镁制品烟囱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离;
②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它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之上,要套防火绝缘导管;
③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④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⑤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⑥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⑦临时施工移动线路要用电缆架设,严禁将电缆绑在脚手架上,施工机具和照明灯具及线路绝缘良好,保证用电安全。
7、施工现场用气防火技术措施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乙炔瓶;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②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③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④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砌体泄露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②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④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⑤气瓶用完后,应及时归库。
8、应急疏散通道防火技术措施
8.1生产区应急疏散设施主要依靠主体结构的楼梯,在主体楼梯两侧设立1.2m的安全防护栏杆,并把楼梯周边的预留洞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楼层内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并且警示标志要有足够灯光明示;
8.2裙楼及底楼每栋设置一条1.5m宽的应急疏散安全通道,在应急疏散安全通道两侧挂设安全通道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指向明确。
(二)生活区: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用房防火技术措施:
1、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位置的布置、给水管网(路)和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等临时设施要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1、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留出消防车的通道,通道应硬化,其宽度不应小于3.5m,夜间设照明路灯,并在适当位置安装地上消火栓;
1、3施工现场宣传栏内必须有“消防责任分区及消防分区责任人姓名及近照”;
1、4设置防火标牌,《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火警电话119”;
1、5临时建筑的围墙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护;
1、6临时用房必须整齐、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室内地面要平整,其四周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1、7临时建筑一般不宜超过两层,需搭建两层的宿舍楼面应使用不燃材料铺设,二层宿舍楼应按每50人有一樘疏散楼梯,楼梯的宽度不少于1.2m,坡度不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低于1m;
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m;
1、8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并远离其它临时建筑;
(三)仓库区:工地仓库防火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仓库(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仓库内应按规范要求配备性能良好和消防器材,仓库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
2、仓库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力求“四懂”,即:懂名称规格(正规名称与俗称),懂用,懂安全保管,懂管理业务;
3、对防火设备的进库要正确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设备是否过期等,再进行签单收料,并按本库房的规定存放;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物资要放在专用库,贵重物品必须放置在安全场所,危险品库内严禁存放有相互作用的物品,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别独立存放;
5、易燃易爆仓库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开关、线路在管内敷设后管口应封堵,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仓库内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仓库内需经常清洁,保持库房及材料堆放区域环境卫生及物品整洁;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7、仓库重地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仓库门口和库房内需配置灭火器,并且挂上“仓库重地,谨防火烛”“禁止吸烟”的标牌;
8、严禁在仓库内用碘钨灯取暖和私烧火炉、电炉,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仓库内、外要挂防火标牌和警示牌;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仓管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库房内外安全防火情况,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四)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2.1禁火区域内
2.2泊箱和储存过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3各种受压设备
2.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2.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然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办公室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4.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4.2小型油箱等容器
4.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施工现场根据消防源三区来配备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施工现场灭火器必须有专人负责看护管理,要定期更换灭火器内的药品,灭火器必须全部灌满,日用保险栓牢靠。
消防给水管网必须保证随时供水,消防栓前面要安装截止阀。
(一)生产区:
1、外架灭火器配备,每栋楼外架底下配2个灭火器;
2、每栋楼每单元每楼层放一只灭火器;
3、每栋楼均设一根单独消防水管每层设一个接口;
4、楼层每2层设一个消防水带和水枪头,专人负责监管工作
5、在裙楼底层设置两个15㎡消防专用水池;
6、电焊、气割均配1个灭火器;
7、方木及废料堆放处设置2个灭火器且用警示牌示警;
8、施工现场临时大门口配备5个灭火器;
9、总配电房门口必须设置1个灭火器,警示牌警示,还须设置一个砂箱;
10、各栋楼的安全通道口需设置1个灭火器;
11、 施工楼层及施工场地设置一条应急疏散通道。
(二)、生活区
1、管理人员小食堂设1个灭火器。
(三)、仓库区
仓库根据要求在室内各配备了2个灭火器高度挂放在1.2m高,外面各2个灭火器;仓库门口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牌且专人负责仓库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