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山西省将全面实施和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119个县(市、区)要全部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各市要扎实开展创建安全乡村活动,在乡镇(街办)设立安监站或设置安全监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乡镇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这是9日记者从省安监局了解到的。
今后,山西省将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以上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市县要采取约谈、通报或召开现场会等,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