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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作业 四川遂宁一民工高空坠落身亡

作者:曾长林 张烈  来源:四川新闻网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8日

就是这栋在建民居发生安全事故的。

坠楼民工鲜血流淌。

  8月8日消息  按照相关规定,在3米以上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8月6日,四川遂宁安居区一在建民房工地施工方忽视安全法规,引发血的教训:一民工因脚手架踏脚板断裂,从三楼坠落地面。后经紧急救治的医生证实,该民工已当场死亡。

  事发地属遂宁市安居区马家乡,这个乡比较偏远,离安居城区30公里,离遂宁市区40公里。为了改善居住和经营条件,马家乡场镇一姓范的居民正在修建六层高的新楼房,眼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镶贴外墙装饰砖。据周围邻居称:范家将建修工程承包给了本乡2村的包工头周某,眼看工程接近尾声,没想到却发生如此惨痛事故。

  据目击者介绍,8月6日上午9时左右,范家的新房工地突然发出“嘭”的一声响,循声望去,就见一个人倒在地上,悄无声息,遍地鲜血。一问才知道,坠落者叫周俊中,男, 59岁,砖工,是该建房工地包工头周某的师傅,这次是聘请他来负责施工的。

  在事发现场,记者看到:死者躺在一架凉椅上,四周已拉起了警戒线。死者的尸体被一块白布遮盖着,露出的手臂有些发乌,一大滩鲜血从尸体处往地面偏低的一方流淌。

  工地已停止施工,已看不见工人,只见三楼窗外简易脚手架支撑踏脚板的横担已断裂,那横担是一根朽木,有点像苦楝树木棒。就是由于这横担的突然断裂酿成血的教训。

  坐在一边的范家女房主边哭边说,谁知修这点房子会出这么大的事呀!我们还专门强调要注意安全问题的,为此和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上还专门写了由承建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

  据了解,死者在做工时,没有系安全保险绳,也没有戴安全帽。

  事发后,安居区有关领导以及马家乡党委书记杨军等领导赶到现场,了解事故原因、安抚群众情绪、做好善后工作。当地派出所、医院救护车等也及时赶到现场,参与调查和救援工作。

  据现场一名乡干部说,马家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大会小会强调。就这家建房户,昨天还来通知了他们停工的,真没想施工方不听招呼,擅自开工,造成今天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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