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20日,云南省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25起死亡2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9.4%,死亡人数下降26.4%。
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建筑业发展大会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应光说,目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前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采取重点监控和全面排查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方面,要督促施工、监理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围墙、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脚手架、基坑基槽开挖围护、施工用电、高处作业、有害有毒气体中毒、防火等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方面,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城市供水、燃气及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危旧房屋隐患治理和物业管理方面,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实施整改和监控,特别要防止危旧房屋垮塌。物业管理要对物管范围内的水、电、气以及消防等设施安全运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落实专人督办,挂牌限时整改,确保在国庆节前100%整改完成。对于整改不能达标的,该停工、停运(行)的坚决停,决不能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