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7月17日20时10分, 陕西渭南市韩城市小南沟煤矿副斜井井底动力电缆着火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8人死亡。
* 2010年6月26日2时40分,宁夏吴忠市中卫县,宏远煤矿主井第三级暗斜井向下200米交岔点处因炸药自燃引发火灾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
* 2010年1月8日17时、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欧里镇庙上煤矿井下电缆着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
* 2008年9月20日3时30分,黑龙江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当班入井44人,事故发生后13人升井,31人遇难。
1、概述
矿井火灾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事故一旦发生,会造成煤炭资源、设备的重大损失和人员的重大伤亡,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又会诱发更为严重的事故。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火灾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瓦斯爆炸事故,使灾害进一步扩大,其危害更加严重。因此,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和矿工的安全,必须作好防火和灭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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