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禁令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按照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细化指导意见》通知的要求,经职代会民主程序研究讨论通过,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如下:
第一条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